最后,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还应关注合同中是否揭露了基金的风险、是否明确约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职的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采用份额计提时缩减份额的风险、信用增强金的风险等。
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人风险、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
限购令出台后五大买房风险提示
要说现在什么商品最火,恐怕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房子,正是因为大家有了这种共识,今天的商品房市场才会如此火爆,商品房的价格才能像火箭升天一样蹿升,而商品房价格的居高不下,也成了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恰恰是在商品房市场红火的同时,有一种叫团购房或集资房的房子出现在了公众的视野里,这些房子的价格要比商品房低得多,因此能吸引更多的购房者。
2011年的年初,房地产市场刮起一股团购风暴,似乎人人都有机会享用这廉价的午餐,但是廉价的背后,购房者们是否真正地清楚自己究竟面临着多大的风险呢购房者啊,千万不要让利益挡住了风险的脸。
风险一房号买卖
现在有很多人购买团购房都是先通过购买房号才有资格参加团购活动的,那么房号的买卖有没有风险呢
房产律师邱某认为,购买房号应该签订详细的房屋转让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于买号人,如果最后房屋建好,但房屋仍在卖号人名下,这将会为日后房屋产权纠纷埋下伏笔。
风险二延期交房
在购房者聂女士看来,购买一套团购房的首要决定因素是交房时间,她所购买的团购房就是2012年交房的,聂女士说:自己的钱在里面压着,自然是早一天拿到房子,心里就早一天踏实,毕竟晚一年交房,就会带来更多的变化,更多的风险。
对此,邱某律师提醒大家,团购房一般都会延期交房,所以参加团购时要仔细分析风险,然后再做决定。
风险三坐地涨价
曾有参加团购的购房者遭遇过开发商坐地涨价的事例,所谓坐地涨价其实就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追加房款,如果购房者不追加房款,开发商将以违约的理由拒绝返还购房者房款,或是拖延返还房款,这当然也是购房者面临的比较大的风险。
邱某律师认为,购买团购房最好事先签订购房协议,在协议中应明文规定购房的价格,以及房屋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来说,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如果遇到开发商坐地涨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出示这份购房协议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风险四工业用地建住宅
购房者郭先生购买的团购房就是工业用地上建的住宅,但他并不在意,他认为开发商已经承诺过未来将把土地性质改过来,并为购房者补办产权。他说,他家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团购房,也是在工业用地上建的,现在产权已经办好了,所以他并不在意这方面的风险。他还说,即使没有转变土地性质,反正这套房子是用来自住的,又不进行买卖,没有产权也不会影响自己使用,目前他已经将16.5万元的首付款交给了开发商。
邱某律师认为,在工业用地上自建住宅,这是涉及违规建房的行为,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郭先生的首付款将极有可能无法追回。另一方面,郭先生的这种产权意识也是错误的,住宅属于不动产,只有拥有产权,才能确认他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否则在日后发生产权纠纷时,他的利益将无法保障。
邱某律师同时提醒购房者,与住宅产权50年或70年的使用年限不同的是,工业产权的使用年限仅为30年,如果最后土地性质仍然是工业用地,这就意味着,郭先生只能拥有该房屋三十年的使用权。
风险五开发商既不建房又不退款
由于开发商的操作原因,导致房屋建不起来,但同时又无法给购房者退款,在团购房所有的风险中,此种风险应该是最高的,购房者既拿不到房也拿不到钱,资金的安全感非常低。但这并不是无稽之谈,2010年爆发的龙创退地事件和东皇事件就与团购房有关,据了解,目前参加龙创团购的购房者中依然还有没能拿到开发商退款的。
邱某律师认为,购房者买房的大笔资金在开发商手中,而购房者却并不知道集资款的动向,具体情况将非常复杂,一旦集资款不能及时返还,开发商就有可能被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届时购房者的集资款将有可能无法追回。
最后,邱某律师提醒大家,目前团购房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是违法的,但其买房手续不全,至少应视为违规操作,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有购房需求应向正规的商品房市场求购,团购房虽然便宜,但同时具备的高风险也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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