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新标准下未决财产的流失和溢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30:17 494 人看过

除固定资产盘盈外,其他处理不变

I.本科目核算企业在财产盘存过程中确认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运输过程中材料的异常短缺和损失也由本科目核算。企业有存货结余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前期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表”。其次,可以根据盘盈盘亏的资产类型和项目进行详细核算。三是待处理财产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1)库存有盈余的各类材料、产成品、商品和生物资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盘亏、毁损的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以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该账户,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的,成本差额(或商品购销价格差额)同时结转。如果涉及增值税,应相应处理。(2)盘亏、毁损资产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时,按剩余材料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或过失人赔偿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本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科目,按借方余额借记“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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