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有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37:00 195 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公地所在地。债务人没有住所的,由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对县、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有一般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对经地级以上市(含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有一般管辖权;列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其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需要调整个别企业破产案件地域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必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哪个法院有权管辖工程款拖欠案件
    拖欠工程款属于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相应的法院管辖权:1、一般来说是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3、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那么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哪个法院由管辖权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34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
    2023-06-30
    416人看过
  • 哪个法院管辖房地产行政案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行政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管辖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房地产引发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不受理房地产诉讼,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通知银行将退还的罚款或者应当支付的赔偿金从行政机关账户中划付;(二)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自期满之日起,处以每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三)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或者向监察机关和
    2023-05-08
    162人看过
  • 由哪里管辖破产案件
    中级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司无办事机构的,可以申请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对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各国立法不一。主要存在两种立法体例:一种是规定由低级别法院管辖,如德国规定破产案件以初级法院管辖为原则;另一种是规定破产案件由高级别法院管辖,如英国规定破产案件由高等法院的衡平法庭审理。我国立法对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没有规定。《规定》第二条规定,基层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一般管
    2023-07-25
    97人看过
  • 高院有破产管辖权吗
    基层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3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商标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
    2023-06-21
    332人看过
  • 上海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上海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公告如下:律师事务所类:(12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类:(4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上海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务所类:(4公司)上海清算事务所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九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鸿清算事务有限公司。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2023-06-09
    54人看过
  • 破产企业实现债权的管辖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一、公司注销股东找不到如何处理公司股东失踪多久,都不可以视为其自动放弃权利。公司法人可以注销公司,不过要符合法律规定。法人注销公司的方法:1、法人可以申请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后,可以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2、法人如果是股东,且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可以以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为由,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然后再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3、如果法人是债权人,且公司没有资产偿还其债权的,法人可以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申请公司破产,由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
    2023-03-13
    26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
    2023-03-03
    59人看过
  • 名誉权的案件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
    2023-03-16
    242人看过
  • 哪个法院对高速铁路侵权有管辖权
    1、在高速铁路上发生侵权行为的,由侵权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发生地包括侵权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或被告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侵权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指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法院终止正在进行或正在进行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只要违法行为还在进行或继续,它就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侵权人的行为造成的客观事实状态,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和实现其利益。该方法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犯的情况(3)消除危险危险是针对未来可能造成侵权损害后果的事实和状态。在本州,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4)财产返还是指将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
    2023-05-07
    142人看过
  • 四川企业财产纠纷告人哪个法院管辖
    四川企业财产纠纷告人哪个法院管辖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
    2023-02-18
    87人看过
  • 侵权法院对法院有管辖权
    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的管辖权作了许多规定,其要点如下:1。侵权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诉讼。三。名誉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一)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多个被告在不同侵权地点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其侵权行为由师弟法院管辖;只有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由师弟管辖侵权的人民法院管辖。(三)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是指存放、隐匿大量侵权复制品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著作权、工商等行政
    2023-05-31
    475人看过
  •  案件管辖权从哪个法院转移到哪个法院?需要多久?
    这段内容讲述了管辖权转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案件管辖权的转移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下级人民法院只能提出管辖权转移的建议。对于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同时,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案件从这一所转移到另一所需要一天的时间。因为一般都是无管辖权,但是又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转移案件的当日,就是有案件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受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案件的转移并不是案件的管辖权的转移,只是单纯的案件材料的转移,因为原人民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
    2023-08-28
    460人看过
  • 中级法院对那些案件有诉讼管辖权
    一、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大类:(一)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涉外”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地级别管辖的规定及2008年3月20日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二)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29
    175人看过
  • 哪个法院可以管辖离婚案件
    一、哪个法院可以管辖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
    2023-04-29
    48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案件管辖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当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债务人住所地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
    • 企业破产案件应该如何认定?哪个法院管辖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破产重整案件应当由上市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上市公司主
    • 2023企业破产管辖法院是哪里?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企业注册地,如果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同,应该由实际经营地的法院管辖破产案件。企业破产需要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经批准后,成立清算组受理案件。如果法院不具备管辖权,应当及时移送。
    • 破产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有没有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9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
    • 破产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应当如何确定主体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也有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