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自由的限制,遗嘱的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6 16:29:40 301 人看过

遗嘱自由的限制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处分个人无权处分的财产、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可以分为四类,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立口头遗嘱四类。

一、遗嘱自由的限制

遗嘱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内容: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3.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否则也是无效的。

4.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二、遗嘱的分类

遗嘱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特律特征

遗嘱有如下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口头遗嘱的效力限制
    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的效力有哪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
    2023-07-02
    61人看过
  • 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吗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自写遗嘱签名后需要打指纹吗按指纹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继承人自愿订立遗嘱,遗嘱内容不违法的,经被继承人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3-08-17
    408人看过
  • 分家单和遗嘱是一个意思吗,遗嘱的限制
    一、分家单和遗嘱是一个意思吗分家单和遗嘱不是一个意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家单是分家析产过程中的一个产物,分家单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单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进行也可以在其去世后进行,而遗嘱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二、遗嘱的限制遗嘱有如下限制: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3.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否则也是无效的。4.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
    2023-06-08
    200人看过
  • 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遗嘱的分类
    一、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遗赠和遗嘱继承有如下区别:1.遗嘱继承是针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的;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因此遗嘱继承不能有单位、集体或者其他组织继承,而遗赠是可以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2.继承人未表示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等。二、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注意,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2.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以录音录像形
    2023-06-08
    373人看过
  • 了解遗嘱的种类,遗嘱的内容
    一、了解遗嘱的种类遗嘱的种类有: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大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病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包括: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
    2023-04-23
    461人看过
  • 自己写的遗嘱有没有年限限制?
    自书遗嘱没有年限的限制。因为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的年限限制。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也就意味着自书遗嘱没有明确的年限限制。遗嘱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要立遗嘱人在死亡之前并没有立新的遗嘱,那么该遗嘱就可以从被继承人的死亡开始生效。自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吗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见证人。因为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一般是指,在遗书中,自然人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没有相反证据的,就会被认定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要让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3-07-02
    475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自由
    一、我国遗嘱自由的概念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现代法意义上的遗嘱自由,是指自然人生前享有的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和权利。遗嘱自由的含义包括:遗嘱内容的确定自由、遗嘱形式的选择自由和遗嘱的变更、撤销自由。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个人财产享有所有权,可以自由的对其进行占有、使用、受益、处分。但人终究会死亡,而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财产却依然存在,不会随之灭亡,法律必然会为其寻找新的合法所有人,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继承制度因此诞生了。而遗嘱自由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法选择好继承人,将财产的所有权在自己死后转移给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法律通过这种方式,将公民对于个人财产的权利延伸到了死后,是
    2023-03-28
    94人看过
  • 遗嘱需要怎样才合法有效,遗嘱的分类
    一、遗嘱需要怎样才合法有效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合法有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二、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注意,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2.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
    2023-04-23
    171人看过
  • 制定遗嘱的正确姿势:自书遗嘱的书写要点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怎样订立合法有效遗嘱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3-07-06
    457人看过
  • 遗嘱的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的比较
    自书遗嘱当中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当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中也保留了胎儿的份额,考虑到了那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有这样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的风险与弊端自书遗嘱的制定由遗嘱人自行完成,一般没有见证人在场,也不保留立遗嘱时相关情况的证据。因此,自书遗嘱的效力薄弱,容易导致遗嘱人的意愿无法实现。本文针对自书遗嘱的风险与弊端作如下提示:1、遗嘱是否为亲笔书写“亲笔书写”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说,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然而,遗嘱起作用时遗嘱人已经不在,不可能让遗嘱人亲自说明情况,也不可能让遗嘱人书写笔迹样本用于鉴定,导致是不是“亲笔书写”成为继承中的争议焦点,也成为自书遗嘱这种私密遗嘱形式的显著弊端。司法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系伪造或被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2、遗嘱内容是否规范遗嘱内容不
    2023-07-12
    229人看过
  • 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民法典规定,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3-08-17
    243人看过
  • 遗嘱法律研究:权衡遗嘱自由与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
    有关遗嘱法律效力如下: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3、效力待定。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和未公证遗嘱法律效力一样吗一样。《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各种形式的遗嘱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如果存在数份遗嘱,而且互相的内容相抵触的,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在诉讼中,经过公证的遗嘱,其证明效力更高。但是证明效力更高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一定是真实的,对方当事人仍然可以提供反证推翻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7-06
    422人看过
  • 遗嘱人如何撰写自己的遗嘱?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自己写的遗嘱有效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
    2023-08-16
    325人看过
  •  遗嘱生效的时间限制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有两个:一是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二是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意味着,遗嘱人必须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通过口头遗嘱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如下:在危急情况出现时,遗嘱人才能够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 头 遗 嘱 的 见 证 要 求 是 什 么 ?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三个要件:1)在危急情况下;2)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办理口头遗嘱时需
    2023-10-03
    118人看过
  • 口头遗嘱的效力限制
    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的效力有哪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
    2023-07-02
    61人看过
  • 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吗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自写遗嘱签名后需要打指纹吗按指纹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继承人自愿订立遗嘱,遗嘱内容不违法的,经被继承人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3-08-17
    408人看过
  • 分家单和遗嘱是一个意思吗,遗嘱的限制
    一、分家单和遗嘱是一个意思吗分家单和遗嘱不是一个意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家单是分家析产过程中的一个产物,分家单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单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进行也可以在其去世后进行,而遗嘱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二、遗嘱的限制遗嘱有如下限制: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3.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否则也是无效的。4.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
    2023-06-08
    200人看过
  • 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遗嘱的分类
    一、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遗赠和遗嘱继承有如下区别:1.遗嘱继承是针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的;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因此遗嘱继承不能有单位、集体或者其他组织继承,而遗赠是可以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2.继承人未表示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等。二、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注意,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2.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以录音录像形
    2023-06-08
    373人看过
  • 了解遗嘱的种类,遗嘱的内容
    一、了解遗嘱的种类遗嘱的种类有: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大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病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包括: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
    2023-04-23
    461人看过
  • 自己写的遗嘱有没有年限限制?
    自书遗嘱没有年限的限制。因为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的年限限制。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也就意味着自书遗嘱没有明确的年限限制。遗嘱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要立遗嘱人在死亡之前并没有立新的遗嘱,那么该遗嘱就可以从被继承人的死亡开始生效。自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吗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见证人。因为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一般是指,在遗书中,自然人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没有相反证据的,就会被认定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要让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3-07-02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论遗嘱自由的限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论遗嘱自由的限制是这样的,遗嘱自由是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集中体现,其主要包括遗嘱内容的自由、遗嘱方式的自由、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自由等.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是公序良俗的内在要求.法律保障遗嘱自由与对遗嘱进行必要的限制表面上会存在一定的冲突,二者分别承载了民法的自由与秩序、正义和价值,其在民法的权利本位上是可以统一的.法律在对待遗嘱人的遗嘱时,应基于论遗嘱自由的限制具体内容是什么qot;中人论遗嘱自由
    • 有关遗嘱的分类有哪些?遗嘱应该怎么分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
    • 遗嘱的种类及哪些遗嘱是有效遗嘱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1
      只要是处分自己财产的遗嘱就是有效遗嘱,遗嘱订只要求了必须是按照格式进行的,并且也是财产所有者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的,对于是否是律师订立还是当事人自己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故此只要能保证自己写的遗嘱,在订立财产时不会发生纠纷,那么就会有效。
    •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自书遗嘱的种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 遗嘱遗嘱的类别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1
      遗嘱一般具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类别。并且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关于遗嘱的类别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