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居住权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6:41:41 475 人看过

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等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故不得转让、继承,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一、楼房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楼房居住权,是指对楼房具有使用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认物权。

二、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租吗

一般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吗

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然如何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将该房产租出去的,则也可以出租。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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