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6:15:16 155 人看过

一、具体缴费标准

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标准确定:六层及以下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七层及以上的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此外南京市住宅电梯、消防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也公布,由建设单位缴存其中多层(配备电梯)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16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8元/平方米。

二、交的这笔钱什么时候可以用?

如果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申请人负责按规定程序如实提交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资料,负责监管维修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申请维修资金使用。

三、谁来申请专项基金?

据通知中显示,申请人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履行申请人职责,和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经属地街道确认后,受相关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按顺位依次成为申请人。

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8000元(含)以上的,申请人要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需要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一般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需要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5000元及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及以上的,需要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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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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