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的主要区别的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6:12:14 307 人看过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1、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2、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一、质押物的所有权是谁

质权属于担保物权。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质押财产)出质给债权人(质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权人的权利限于占有质物,但不可取得质物的所有权,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股权回购协议能设置质押担保吗

1、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时,为了债权的实现,可以在回购协议上设立质押担保,由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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