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4 11:57:43 67 人看过

一、不正当竞争有什么危害

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导致经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导致经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进行商业贿赂和欺诈性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原则,直接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了正当竞争所具有的引导生产和消费作用的发挥。

2、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名称等行为往往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守法的经营者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市场,遭受了损失。

3、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使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甚至致伤致死,此类事件一多次见诸报端。虚假广告也是无数消费者深受其害。

4、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目的是获取非法暴利。一些经营者为了推销产品,尤其是质次价高的商品,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借以牟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获得非法利益,严重打击了进行合法竞争的生产者的积极性。以致造成不正当竞争盛行,经济生活停滞不前。

5、影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进程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市场竞争机制调节资源配置。而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天敌,它破坏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竞争关系,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扰乱了市场分配机制,影响信息的传导机制。如果不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市场经济体制将无从谈起。

6、破坏了技术进步机制

技术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而竞争机制的存在又是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效果,一个重要的就在于建立了十分健全的竞争机制。反垄断成为其经济法的核心,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行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局限性及其立法完善
    (一)现行法律的局限性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之时,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环境下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竞争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随着网络商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与网络新生技术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站在了规范竞争行为的立场上,却没有立足于对新生技术的保护方面。其二,由于网络广告模糊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经营者的界限,因此,对于网络广告主体的确定问题,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短得不够有效。另外,该法还缺少对网络服务商在发布虚假广告中和网页开发商在关键词广告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的规定。其三,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量新型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已远不能满足需要。(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网
    2023-06-08
    317人看过
  • 如何申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维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有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个人主要是指依法从事商品经营或服务的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认定(1)混淆行为的认定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
    2023-07-06
    289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竞争形式。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竞争结果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竞争程度较低,竞争手段可以在表面上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相反,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竞争参与方: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而正当竞争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参与者。2.竞争结果:不正当竞争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者竞争程度较低;而正当竞争则相反,能够提高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竞争手段:在表面上,不正当竞争可以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竞争参与方竞争参与方是指在某个市场领域中,与主角竞争的各种力量。这些竞争参与方可以是其他企业、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在竞争中,每个参与方都试图获得优势并占领市场的一部分。竞争参
    2023-10-15
    418人看过
  • 如何预防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混淆行为;2、强制性交易行为;3、行政强制经营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7、低价倾销行为;8、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0、诋毁商誉行为;1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
    2023-07-04
    142人看过
  •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1: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2023-04-30
    176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遏止旅游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
    为了保护守法旅游经营者和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业的正常竞争秩序.树立旅游业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必须对旅游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的遏止。为此,采取的措施应该是多途径全方位的.主要应包括立法措施、执法措施、行业组织的作用和公众的抵制等。1加快旅游业立法步伐,完善法规体系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手段严厉制止旅游业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整旅游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两类:一类是通用性法律:一类是针对旅游业具体情况制定的专门法.现阶段,在我国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通用性法律。在当前,我国旅游业内不正当竞争大行其道.而旅游基法尚未出台.缺乏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规范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通用性法律确立的原则性规定.结合旅游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专门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使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来有效地监督
    2023-06-08
    110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功能
    由于反不正当行为法保护社会公共利法益,在此前提下,它产生了如下功能1.维系市场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大多都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或类似制度。1900年前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进入垄断阶段,市场本身固有的缺点与矛盾进一步显现。市场经济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和经济危机,国家的干预成为必要。国家以强制和引导的方式来改变市场上的行为,乃至产业结构,就需要另一套法规,学者有时称之为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被归入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最能体其内在价值的一部分。2.竞争公平性的维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的法律,当然把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其目标之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民法。”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制度对公正的“消极”的保护。3.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行为法的特性
    2023-06-08
    273人看过
  • 短融网曝光竞争对手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如下: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凡《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在特别规定中作穷尽性保护的行为,一般不再根据第二条规定扩张其保护范围,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但《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成熟,新的社会现象和技术层出不穷,在不正当竞争的控制与反控制方面有了新的发
    2023-07-23
    137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与1993年实施的现行法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完善。焦点:如何遏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草案根据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第一,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第三,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第四,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用户选择,实际是侵犯用户
    2023-06-09
    83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
    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进行规制,对于其表现形式明显可以归入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直接扩展适用,但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尚未对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直接、特别规定,在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过程中,已产生了现实法律不能满足网络发展需要的矛盾。而网络经济中独有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上述第三、七、八类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等一系列基本原则予以规制。在此仅就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一)尽快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法列举的部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扩大解释,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增强“一般条款”的效力以扩大适用范围,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二)适应各国立法发展趋势,建立完善包括
    2023-06-08
    173人看过
  • 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
    2023-07-03
    81人看过
  • 工商部门如何处理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
    2023-02-16
    125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之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1.行为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
    2023-06-09
    340人看过
  • 如何准确处理不正当竞争问题
    一、如何准确处理不正当竞争问题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4.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方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
    2023-11-02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怎么处理?你们帮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未经认证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不仅践踏国家商品质量认证制度、使其形同虚设,而且还可能使含有事故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危及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此种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禁止。 名优标志是一种荣誉性质量标志。国家给予
    • 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
    • 低价倾销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何正当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因此低价倾销原则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低价倾销之例外,也就是说
    •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特征,怎样对付不正当竞争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
    •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是如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说的社会监督应当从广义上来理解,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它的特点是:①主体广泛。实施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②形式多样。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