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扣除加班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32:11 164 人看过

不得扣除加班费,存在加班事实就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停工留薪内被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上班工资应按加班费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暂停工作,享受原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是违法行为,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维权: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支付加班工资;

2、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主动接触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什么?

1、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福利各地规定不同,一些省市规定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一些省市规定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津贴。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是否需要护理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自行找人护理。所在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规定标准的,参照当地同类情形护工标准或者按照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3、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工资待遇,也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并且也明确说明了对于停工期是禁止劳动者上班的,存在加班的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处理吗?
    不会竞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误工费与工伤期工资是可以主张的。一、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
    2023-06-21
    185人看过
  • 加班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加班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以上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即不可以扣除。二、工资是什么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
    2023-05-09
    53人看过
  • 员工加班后自愿加班能否扣除加班费
    如果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自愿在公司加班,一般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才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工作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员工加班费的规定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
    2023-07-28
    170人看过
  • 发放加班工资需要扣除基本工资吗
    一、发放加班工资需要扣除基本工资吗不可以扣除基本工资的。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3-05-10
    357人看过
  • 加班费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吗
    一、加班费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吗需要的。1、工资包括加班费,这可以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中得到答案。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范畴,以上述规定为准。3、既然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范畴,给予二倍的工资中自然包括加班费。二、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3-05-30
    196人看过
  • 工伤停工留薪期最长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满不上班怎么办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最长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由此可见,工伤停工留薪最长时间为24个月。二、停工留薪期满不上班怎么办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2、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4、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
    2023-06-02
    183人看过
  • 工伤“停工留薪期”后未上班,公司需要支付工资吗?
    [案情]黄某于2002年入职深圳市××有限公司。2006年12月4日,黄某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2007年1月7日认定为工伤;2008年1月9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评定结论,并确定黄某工伤医疗终结期为2007年9月4日;2008年2月1日,因黄某申请复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相同评定结论。自工伤之日至2008年2月26日期间,黄某既没有医疗机构康复疗伤证明,也未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一直未上班。2007年9月5日至12月31日,公司仍按“停工留薪期待遇”支付黄某原工资福利待遇。2008年2月27日,黄某复岗上班,次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给予黄某“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同时,公以黄某“停工留薪期满后,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内待遇”为由,扣除已支付的2007年9月5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双方因此发生争议,黄某申请劳动争
    2023-06-10
    382人看过
  • 工伤员工经过停工留薪期不上班
    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待遇,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职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请问农民工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
    2023-03-04
    3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期间上班影响停工留薪吗
    一、工伤认定期间上班影响停工留薪吗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认定期间,员工已经康复就需要恢复正常的上班状态,不在享有停工留薪的工资,按正常上班的工资结算。二、工伤期间享受的单位福利(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
    2023-06-07
    448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待遇吗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等同于劳动报酬,直接决定了本案是否超过仲裁时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本案中,向某在劳动过程中受伤,依法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9级伤残。向某受伤后治疗期间并未上班,即没有进行劳动,故**公司没有支付给向某劳动报酬的义务。可见,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不是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是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应为1年,起算点应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本案
    2023-02-18
    484人看过
  • 违纪员工能否扣除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私自扣除违纪员工的加班工资是不合理的。我国《劳动法》规定,无特别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及时地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以不合理的原因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途径来索要被不合理扣除的工资。加班费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合理报酬,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应当以违纪为由扣除劳动者的加班费。因劳动者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劳动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方式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该部分,但是扣除的经济赔偿不能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部分:1、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时,可以先代扣劳动者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统一为劳动者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比较便利。2、社会保险费用。这个一般是指日常
    2023-06-10
    402人看过
  • 请假期间加班工资是否应扣除?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不合法,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遇到要请丧假的时候依法享有三天的丧假,并且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要照常发放不得克扣。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公司强制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合法吗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本已是不合法的行为,加上不支付员工加班费,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公司员工在普通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所获得的额外工
    2023-07-03
    239人看过
  • 扣除工龄工资算降薪吗
    依据不同的原因,降薪有不同的标准:1、违纪降薪,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2、不胜任降薪,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后任然不胜任工作,通过降低岗位工作内容、减少工作内容等进行降薪。3、调岗降薪,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例如:我们公司处于各方面考虑,将一位钻井队的平台经理调整到项目部副经理,因为公司规定的岗位薪酬不同,项目部副经理比钻井队平台经理工资待遇每月至少少2000元。4、绩效降薪,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5、经济型降薪,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2023-04-21
    202人看过
  • 杭州工资加班费扣税
    一、杭州工资加班费扣税应该合并在一起扣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当月工资总额计算。奖金属于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二、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修正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标准工作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在标准工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2023-05-09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停工留薪算不算加班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
    •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能做双扣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9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不能双得。 1、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2、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3、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
    • 停工留薪期内是否含加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加班在用人单位中是常见的,加班是否有加班是劳动者所关心的,那么停工留薪期内是否含加班费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是不是很了解,且看下文介绍: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职工虽然未上班,但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而正常工作时间显然是不包括加班时间的。因此,“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计发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
    • 公司员工可以停职留薪,上班月工资可以扣除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
    • 停工留薪期时要扣掉停工期间发的工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停工留薪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即不会影响工伤赔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