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获得辩护的权利以及其他的诉讼权利;
3、控告的权利;
4、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5、被无罪推定的权利;
6、申请回避的权利;
7、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8、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9、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10、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11、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12、对错误没收的财产要求返还、赔偿的权利;
13、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14、暂予监外执行的权利;
15、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权利。
一、刑事开庭流程
一庭审准备阶段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二、法庭调查阶段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甲:“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4、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三、举证、质证阶段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对控诉方的出庭证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一)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二)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三)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四)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五)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六)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七)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八)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九)证言前后是否矛盾。
二、债务人包含什么权利?
债务人包含以下权利:
1、有权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
2、有权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有权委托代理人;
4、有权申请回避;
5、有权收集和提供证据;
6、有权陈述、质证和辩论,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权选择调解;
8、和解自己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
刑事案件中的孕妇权益保护
51人看过
-
孕妇的劳动权利是怎样的
123人看过
-
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304人看过
-
孕妇是否可免刑事责任,怀孕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288人看过
-
劳动法孕妇的权利是什么
412人看过
-
刑事拘留孕妇吗
307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辞退孕妇侵犯了孕妇的哪些权利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单位辞退孕妇,如果孕妇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可以辞退的,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行为。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
孕妇视为胎儿的什么权利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3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劳动法孕妇的权利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3在劳动法中孕妇的权利有如下几点: 1、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不在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4、不得以孕妇在孕期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
-
孕妇有权利不加班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0答案是肯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