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20:02:39 307 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工安置相关文章
  • 各地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一、我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我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自始至终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因素,在国企的破产申请、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在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上,法律与政策对用于职工安置的财产和实际清偿的范围都做出了不同规定。法律方面,我国1986年颁布了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的一般性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明确“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
    2023-04-21
    80人看过
  • 搬迁企业安置职エ补偿列支范围
    现在很多城市为了调整产业布局,都会将一些企业进行搬迁,集中到一个工业园区。针对涉及到的公司,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用于补偿公司因为拆迁而引发的损失。按照规定,这笔款项也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有弄清补偿款都包括什么费用比较关键。那么公司拆迁补偿有哪些?路永强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3、拆迁补偿费用用和搬包括搬迁前期费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
    2023-02-19
    464人看过
  • 企业破产都需要安置职工吗
    1、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2、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3、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4、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
    2023-04-29
    188人看过
  • 2023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一、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二、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1、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通知》规定,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
    2023-05-08
    10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怎么补偿工人的安置费
    职工的安置费不同于职工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得到的补偿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直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企业的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的职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该补偿金请求权可以参照《破产法》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清偿的破产债权参与企业的破产分配,而职工安置费则不适用该规定。最后最大的区别在于,职工的补偿金是由企业负担的,属于劳动法上的法定责任,对应的是职工的补偿金请求权;而职工的安置费虽然一部分体现为企业负担,但根本上属于政府就破产企业职工就业安置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职工只有在自愿选择一次性发放安置费的时候才存在安置费请求权。除了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破产企业的破产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不由企业负
    2023-04-29
    101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企业破产之后,需要安顿好员工,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宣告破产之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会相应的终止了,因为合同终止,而且是公司一方的原因,所以要求公司对员工进行金钱补偿,一般标准是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工作年龄计算的,按照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为基准计算总额。一、用人单位注销员工怎样办用人单位注销的,职工的劳动合同就会相应的终止。因为合同终止,而且是公司一方的原因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金钱补偿,一般标准是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以及在公司的工作年龄计算,按照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为基准计算总额。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
    2023-03-09
    108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预案要怎么做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1、依照《通知》规定,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2、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3、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4
    2023-04-24
    40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破产法》(试行)第四条(国发(1994)59)号(国发(1997)10)号(国发(1997)26)号(中发(2002)12)号(中办发(1996)29)号(法(经)发(1991)35)号(法发(1997)2)号(法释(2002)23)号(劳发(1986)10)号(国发(1989)10)号(劳发(1994)10)号(劳部发(1994)481)号(中发(1998)10)号(劳社发(1998)8)号(劳办函(1997)159)号(国发(1993)111)号(国办发(1993)76)号(国发(1998)44)号(国发(1994)9)号(国办发(1994)62)号(国办发(1999)10)号(劳部发(1994)471)号(劳社部发(1998)6)号(劳社部发(1999)8)号(劳部发(1995)17)号(财企(2000)631)号(中办发(2000)11)号(发(1995)33)号(银发(1997
    2023-04-23
    222人看过
  • 企业关闭破产因工伤残职工的安置
    一、企业关闭破产,经县级鉴定为1-4级,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因工致残的职工,其伤残抚恤金、医疗费、护理费(指按规定享受护理的人员的护理费)应一次性清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对因资产变现一、企业关闭破产,经县级鉴定为1-4级,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因工致残的职工,其伤残抚恤金、医疗费、护理费(指按规定享受护理的人员的护理费)应一次性清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对因资产变现困难等原因不能清缴的企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收。二、企业关闭破产,经县级鉴定为5-6级,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因工致残职工,其因工致残部位的医疗费事可一次性清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三、职工因工致残,经县级鉴定为5-10级,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基
    2023-04-14
    113人看过
  • 做好企业减员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巩固两个确保,加强三条保障线衔接,做好企业减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问题,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对两个确保工作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困难企业的两个确保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工作死角,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稳妥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接续好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社会保险关系。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协议期满出不了中心和企业新裁员进不了中心这两部分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同时努力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积极做好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企业减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计划、经
    2023-04-23
    125人看过
  • 职工安置不到位企业不得破产
    企业关闭破产后,企业不能简单地关门走人,要充分利用关闭破产的有效资产,实现职工从原岗位的平稳转移,保证他们的生活来源。对于企业破产关闭时职工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政策执行不规范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同时将创业培训、职业指导和再就业援助等就业政策引入到关闭破产企业中,对未实现再就业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失业保障范围。据了解,截至2006年11月底,省有71家国有企业已经破产终结,安置人员13.26万人。今后两年将再完成100多家国有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安置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的企业,不少是长期未能解决的“硬骨头”,组织实施的难度很大,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的接续,都存在大量难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在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禁止的,不得随意开口子;国家政策无明确规定的,
    2023-04-21
    308人看过
  • 建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落实,应当在人民法院依法成立的清算组之下设立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安置工作机构接受清算组直接领导,并在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职工安置工作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在破产审理期间,落实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开展职工转业培训,介绍职工重新就业,指导职工组织起来生产自救和自谋职业,对再就业难点进行重点帮助;制订并实施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分配方案。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在人民法院宣布终结破产程序,破产企业清算组解散时结束工作。一、实施国有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根据《破产法》与《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在实施企业破产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和使用1、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转让方式为主依法转移,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
    2023-03-19
    394人看过
  • 实施国有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根据《破产法》与《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在实施企业破产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一、建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机构为了保证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落实,应当在人民法院依法成立的清算组之下设立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安置工作机构接受清算组直接领导,并在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职工安置工作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在破产审理期间,落实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开展职工转业培训,介绍职工重新就业,指导职工组织起来生产自救和自谋职业,对再就业难点进行重点帮助;制订并实施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分配方案。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在人民法院宣布终结破产程序,破产企业清算组解散时结束工作。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和使用1、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转让方式为主依法转移,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2
    2023-04-01
    496人看过
  • 吉林省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吉林地区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体改委、劳动厅、总工会、社会保险公司《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省政府: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尽快把企业推向市场,保障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现就解决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应本着集体自救、系统内调、自谋职业、市场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鼓励出售
    2023-04-24
    28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工安置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安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的标准如下所列: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话,则债权人根据破产财产得到清偿的数目必然会减少,所以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和职工必然会产生矛
    • 企业破产法职工安置解释是啥,破产职工安置办法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7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办法有办理提前退休、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由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安置。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将企业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职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经费情况、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关情况等,都要在职工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 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破产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不管是依法破产、政策性破产、企业法人依法破产还债程序、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破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使职工利益受损或将职工的安置费打折
    • 国企破产职工安置赔偿的有关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18号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
    •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企业职工安置有什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9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相关法律是《企业破产法》,相关政策是《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