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抵押物质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6:13:21 116 人看过

共同抵押的构成要件有共同抵押物,公示以及共同抵押的性质等,共同抵押是指为了担保同一债权,在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定抵押权的特殊抵押形式。

一、抵押权与质权的异同

质权和抵押权的相同和不同主要体现在:质权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抵押权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权的标的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质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但是二者都是担保物权,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

二、民间借贷跟银行的抵押物可以共用吗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签有民间借贷的抵押物不能随便卖掉。民间借贷关系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具有抵押物权,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擅自将抵押物卖掉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系普通的民事纠纷,该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物,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在卖掉抵押物时,未告知买受人该抵押物归属的,涉嫌诈骗买受人,可构成诈骗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什么是抵质押率
    一、什么是抵质押率抵质押率就是抵押的成数。(一)抵押率也被称做“垫头”,是抵押贷款本息之和与抵押物评价的比值。其作为银行抵押贷款中的一个首要内容,既是银行贷款风控处理的首要政策,也关系到贷款人能获批的抵押贷款额度;(二)银行判定抵押率参看政策;(三)用存单等有价证券质押的时分,质押率不得跨过其总价值的多半。二、取消股权质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取消股权质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区县商务部门请示;(二)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三)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四)解除股权质押协议;(五)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六)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七)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八)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九)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三、债权质押是否
    2023-05-06
    144人看过
  •  抵押权人同意是转让抵押物的必要条件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 押 权 人 同 意 吗 ? 抵 押 人 转 让 抵 押 物 需 告 知根据素材中的内容,抵押物出租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在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但是,如果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此外,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
    2023-09-28
    89人看过
  • 质物交付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质物交付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2、质押的财产不能是不动产;3、出质人与质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质押合同是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三、质押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
    2023-03-22
    380人看过
  • 担保物和质押物抵押物区别
    一、担保物和质押物抵押物区别1、主要是主体不同,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银行有价证券,股权,期权。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2、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3、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可以交予债权人,也可以在债权人或第三人手里;抵押物仍在担保人那里,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该物。比如一台车做担保可能不转移占有,但是抵押一般是把车放在贷款人那里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
    2023-03-24
    247人看过
  • 拿物抵债是质押权吗
    拿物抵债是质押权。质押权也叫做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一、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汇票、本票、存单。(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3)股份、股票。(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
    2023-03-01
    197人看过
  •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二、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
    2023-02-13
    132人看过
  • 抵押物质押物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一、抵押房屋的房产过户给买方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合同有效。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
    2023-02-17
    193人看过
  • 质押物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2023-06-18
    271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状况是什么?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一、拟制交付占有改定的程序是什么(一)设立书面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
    2023-03-05
    351人看过
  • 什么是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
    第一顺位抵押就是第一个抵押的。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由顺位抵押的定义可知,除了第一顺位,还可能有第二顺位,第三顺位......如何理解顺位抵押呢?打个比方,比如一个价值十万的财产抵押,第一顺位抵押权为四万,第二顺位抵押权为六万,如果债务人把四万还了后,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六万就变为第一顺位抵押权,债务人还可以再设个抵押。一、抵押权顺位如何变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
    2023-06-21
    499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
    质押物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现金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者现金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或者现金优先受偿。一、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什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如下: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让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人占有;相反,质押人必须转让质押物的占有,即质押需要抵押;2、担保范围不同。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的费用;除抵押担保范围外,质押担保范围还包括质押保管费用;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以出售的价格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二、抵押给银行具体谁是抵押
    2023-03-18
    398人看过
  • 股权出质押必须要有抵押物吗
    不是必须。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新公司法出台后,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方面与旧公司法有了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二)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都严格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转让的规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部分股份是不能设定质押的。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股权出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则不能出质;并且,其股权出质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缴付
    2023-02-06
    273人看过
  • 动产质押的信用条件和抵押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申请动产质押信贷的基本条件如下:(1)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地和主营业务地在我行信贷业务范围内;(2)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我行有正常业务往来一段时间(一般三个月以上)。对于业务前景良好、能为我行提供较大综合收益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这一条件;(3)各项经营指标均符合我行总体信用风险控制要求;(4)我行要求的各项信用信息均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完全;(5)我行愿意与我行及与我行合作的仓储单位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议。2。质押货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不易磨损、不易贬值、易长期保管、流动性强;(2)权属清楚,仓储货物归借款人所有;(3)货物规格清楚,易于计算,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4)产品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5)易燃、易爆、泄漏、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化学品等货物在安全条件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不得质押;(6)仓储货
    2023-05-08
    212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权共同优先吗
    抵押权和质权中登记在前、交付在前的优先。如果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是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来确定清偿顺序。一、债权的受偿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二、同一不动产设置多个抵押权按什么顺序清偿?同一不动产设置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
    2023-03-01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共同抵押权与共同抵押的实质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3
      共同抵押为担保同一债权,在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定抵押权的特殊抵押形式。效力是: 1、共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选择; 2、物上保证人在抵押法律关系中为抵押人,有关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物上保证人均有适用; 3、共同抵押权人可以抛弃共同抵押权的全部或部分,这是共同抵押权人对其抵押权享有的处分权。
    •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是否是质押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6
      属于。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什么是抵押和质押,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不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首先是概念上的不同(如上所诉)。其次,抵押和质押的区别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标的物不同:1.
    • 什么是抵押质押物的和前置物质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0
      抵押品主要指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汽车、机器等价值较大的实物形态的资产;质押品主要指所有者的权利证书。抵押品在抵押给债权人,办理完抵押手续之后也表现为质押形式。 抵质押品包括对公、对私、外汇业务等发生的全部抵质押品,包括存款单、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汽车产权证、汇票、支票、本票、债券、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及其他权利证书。
    • 什么是物质担保和物权抵押?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货物的担保不仅包括抵押,还包括质押和留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