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可以决定疫情封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30:51 485 人看过

1、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3、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律师补充: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地方政府如何进行土地调控
    地方政府如何进行土地调控?当前,在宏观层面表现突出的许多现实问题,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经济增长中的资源过度消耗等问题,正在给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就土地管理工作而言,中央提出的严而又严的土地管理制度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在一些地方未能充分发挥。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动因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的现象今年又凸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违法用地严重,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主要方式是以租代征或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名,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影响了调控的实际效果。二是,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造成工业用地过度扩张、重复建设,影响了区域协调发展。三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在有些地方未能有效落实,加上土地出让收支不够透明,使用不尽合理,影响了社会稳定。四是
    2023-06-05
    392人看过
  • 地方性政府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吗?
    一、地方性政府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吗?地方性法规只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此规定限缩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授权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强制执行的范围。二、强制执行的程序(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
    2024-01-15
    83人看过
  • 员工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作为劳动者,理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交车司机、医护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因工作特殊性,更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科学、规范地做好各项防疫工作。遵守政府防控措施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劳动者拒不配合,有可能导致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给国家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紧急事件或者重大传染病风险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作为社会建设重要参与者都有义务遵守政府发布的各项政令。员工故意隐瞒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或者拒不遵守或接受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安排,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
    2023-05-06
    356人看过
  • 疫情封控下,哄抬物价犯法吗
    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违
    2023-05-06
    310人看过
  • 工行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可控
    近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日益受到关注,对此,杨某生首先对这一概念进行澄清。有些人把地方政府参股、控股的企业都看成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是不确切的。他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是指地方政府为解决当地公共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资金而专门设立用来融资的公司。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各类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迅速发展,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确存在依托政府融资平台过度举债的问题,工行一直高度关注并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某些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潜在风险。杨某生说,工行一直坚持以合适的方式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投入始终坚持审慎评估具体的项目还款来源、收益前景,对于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城建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对于程序与手续不完备、担保及项目资本金不具备的项目一律不予贷款支持。他还表示,前一阶
    2023-06-06
    286人看过
  • 封控区可以出入吗
    不可以随意出入。将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只能派1人在指定时间外出购置保障物资。封控区全体人员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7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经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后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理。国家规定封控区标准国家规定封控区标准如下:1、封控区: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2、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
    2023-07-31
    129人看过
  • 政府控制企业发行债券可以吗
    一、政府政府融资的方式1、财政拔款:包括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财政拨款资金;结合有关项目建设,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等。债务性融资: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或中央代发)、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资源性融资: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开发土地资源:这是最大的融资渠道,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限制。2、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方式有:(1).组建强势企业。通过企业重组、企业分立、挂靠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其优良的资产、有利的地位达到融资的目的。(2).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国有股份逐步
    2023-02-20
    412人看过
  • 政府疫情补贴政策
    政府疫情补贴政策有:1、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2、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一、低保户自费药怎么报销全国各地对低保的医疗政策不完全一样。一、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二、北京低保人员医保政策1、医疗费用减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以及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减免。2
    2023-06-21
    92人看过
  • 政府可以施行封闭道路的措施吗
    人民政府在需要的时候是可以施行封闭道路的措施的,本行为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吗,是合法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哪些政府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2023-07-31
    50人看过
  • 政府可以私自卖地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政府可以私自卖地吗政府不可以私自卖地。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或政府机构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因此不能进行自由买卖。2.任何单位或个人试图私下进行土地买卖交易,都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可能被收回土地等后果。3.政府若需进行土地转让,必须依法通过征收、征用等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确保土地转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土地纠纷处理有哪些原则土地纠纷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1.行政调处前置: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调处结果不服时,方可按司法程序解决。2.维持现状:在争议解决前,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破坏附属物,影响生产或建设。3.尊重历史协议:历史上已达成的有效协议、协定或乡规民约,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应予以维护,并适当调整不合理部分。4.具体政策分析:对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需根据现行政策具体分析,避免简单武断的处
    2024-07-23
    279人看过
  • 政府用地可以租用吗
    法律综合知识
    可以向政府租用土地,但是租用时,应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否则无效。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应为无效。如果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租用、征用、改用都是正常的,但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任意改变用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24-04-19
    77人看过
  • 耕地可以卖给政府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耕地可以卖给政府吗耕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直接卖给政府或其他个人。1.在特定情况下,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时,会进行相关的规划和补偿程序。2.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因此,虽然耕地不能直接卖给政府,但在国家征用的情况下,农民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二、农村耕地能否自由买卖关于“农村耕地能否自由买卖”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1.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自由买卖,这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不是个人。2.要买卖土地,只能由国家进行征用,然后国家再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农村集体土地的稳定性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国家征用土地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对于“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
    2024-07-16
    163人看过
  • 疫情封控导致不能上班有工资吗
    一、受疫情影响不上班有工资吗受疫情影响不上班有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2023-03-24
    360人看过
  • 被疫情封控无法正常交货,算是不可抗力吗
    1、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律师补充: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条件如下:1、签订合同后发生事故;2、事故是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和控制的。一种是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3、事故造成的主观因素,如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故,使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责任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3-05-06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农村疫情封村政府有权实施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0
      这种做法不合法。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封闭方式隔离病毒,如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等,不要选择设置路障的封路方式,如堆石头或泥土,类似方法不仅将导致救护车进不去,急危重症患者出不来,而且有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 可以否定地方政府征地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3
      国家征地有强制性,严格履行程序,办理合法手续时,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 各级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
    • 乡政府可以按情况征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也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其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
    • 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下达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