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7:30:11 92 人看过

居住在甲区的李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正在乙县服刑的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乙县监狱服刑一年以上。

【分歧】

对于本案的管辖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法院管辖,即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略);(二)(略);(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依据此规定,原告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但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因此应当由被监禁地法院管辖。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诉法《意见》第8条应适用同一主体,即“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即原、被告双方都被监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一种是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下。该案原告未被监禁,故本案的管辖应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评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应该怎样确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我国大陆与香港、台湾等地的法律不同,也在此简单介绍一下:在香港冲突法中,有确定离婚案件审判权的规则,这些规则指出,香港法院对法域间的离婚案
    2023-04-27
    254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注意以下情况:(一)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应由原告提供被告至起诉时在该法院辖区内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二)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由原告提供被告符合该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情形的证据。(三)如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且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现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需要多少人听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
    2023-03-03
    381人看过
  • 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
    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夫妻一方触犯了刑事法律而被羁押的,也另一方想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依旧会受理。此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的同时,也需要提交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不忠诚等证据。一、只有付款凭证是否可以起诉只有付款凭证可以起诉。对于原告仅依据付款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且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予以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并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应由被告就其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仅持一张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将另一方当事人告到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的,不在少数,且多发生于熟人朋友之间。当前的司法实践观点认为,对于原告仅依据付款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且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予
    2023-03-06
    377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要怎样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劳动教养;4、监禁。(二)夫、妻离
    2023-03-11
    58人看过
  • 离婚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2023-04-05
    330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怎么确定法院管辖案件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
    2023-03-0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1
      根据当事人被监禁的情况来确定: 一、被告被监禁、原告一方没有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则需要看被告被监禁是否满一年来确定管辖,即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不足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及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4
      根据当事人被监禁的情况来确定: 一、被告被监禁、原告一方没有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则需要看被告被监禁是否满一年来确定管辖,即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不足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4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