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离婚时的夫妻财产纠纷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5 17:56:49 142 人看过

案情简介

“离婚”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必然会涉及财产纠纷。然,很多情况下,离婚夫妻一方会怀疑另一方转移财产,制造虚假债务。2008年,李女士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决意与丈夫离婚。在法庭上,丈夫表示要改过自新,好好爱护妻儿,照顾家庭。后李女士因为这而心软了,最终撤回了离婚起诉。然而,仅仅几个月过去了,李女士的丈夫又失踪了。2009年,李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此时的李女士才发现丈夫在她上次撤回起诉之后将家里的多处房产、汽车都卖掉了。

办案思路及心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

裁判结果

由于难以取证,无法证明此事件,法院最终在这方面没有支持李女士的相关请求。人民法院指出: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对财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纠纷判离婚时可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纠纷判离婚时可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不能处理家庭共有财产,只能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现行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
    2023-03-11
    222人看过
  • 农村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分田归属问题探讨
    离婚时农村分田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田地不属于财产的分割的,因为农村按家庭人口数量所分得的农田属于集体财产并不属于个人财产。以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规定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非法变相转让买卖。没有处置权。离婚时用的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2023-07-06
    186人看过
  •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中的房产纠纷
    二婚房产的分割要根据房产的归属。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如果双方贷款购买的,则未偿还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二婚房产是否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二婚房子是有继承权的,一般形成扶养关系就存在继承权。若婚前如果双方没有做过财产分割的话,婚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即使是二婚的妻子,在取得了结婚证以后,其也是合法的配偶,其也是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重新分配财产的问题
    离婚后,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财产。如果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发现,对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若双方已协商分割财产且对方同意,离婚后可重新分割。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当然可以。离婚后,如果未在婚姻续存期间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分割。此外,如果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发现,对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最后,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了财产,那么离婚后,如果一方提出重新分割的要求并得到对方同意,是可以重新分割的。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离 婚 协 议 能 否 重 新 分 割 ?离婚协议能否重新分割?在我国,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机关确认离婚关系的重要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023-09-06
    467人看过
  • 解决离婚后夫妻的财产债务问题
    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
    2023-07-04
    239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因财产产生的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离婚后夫妻因财产产生的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夫妻两人在离婚之后,其中的一方刻意隐瞒共同财产,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变卖,采用不正当的方式使得夫妻的共同财产遭到的损失,或者采用欺骗的方式进行债务的造假,对于这些情况,如果被另一方发现了,并且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处理。如果要求进行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处理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二)夫妻两人在离婚的时候,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不小心遗漏了某部分而没有进行分割,面对这样的情况,夫妻两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处理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诉讼时效的时间计算是从发现遗漏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三)夫妻两人在离婚之后,对于原来签订的财产分割的协议产生了较大争议的,想要向法院进行财产协议变更或者是对原来的财产协议进行撤销,面对这样的情况,提起诉讼的时间一般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二、诉
    2023-03-18
    482人看过
  • 家庭破裂导致的法律纠纷:夫妻离婚赔偿问题
    看双方的离婚时间。如果夫妻一方实施的犯罪,是在离婚前,那么另一方是需要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的。但如果对方实施的犯罪,在离婚后,双方已经办完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完毕,那么现在两个人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则不需要赔偿。如果是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参加生育保险,该怎样报销1、若是女方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依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若是只有男方有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待遇可以报销,但是生育津贴是没有的,生育津贴是针对于女性员工,发给本公司的女性怀孕员工的。但是有一些地区在制度的制定上比较的人性化,部分地区规定了生育陪产津贴,为孕期女性提供关怀。我国对于生育保险的规定并不是只针对于女性员工,男性员工同样也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男性员工成家生育子女时也可以领取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并不需要从员工的工资当中支出,如果员工发现公司没有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参加生育保险。值得注意的是
    2023-07-09
    23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
    2023-03-02
    278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对于夫妻财产问题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债务或财产,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当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绳。离婚冷静期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
    2023-03-12
    21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出割离婚诉讼时效问题
    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属于共有物分割的请求权,只要没有出现重大事由导致共有基础丧失的,双方就一直拥有共有物权;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力,根据民法理论,物权请求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屋发生重大变化时(善意第三人购买等),善意第三人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该房屋物权已发生实际变动,则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分割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受到诉讼时效限制。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有:1.约定优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2023-07-21
    41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法律规定财产处理怎么办离婚财产纠纷案件
    需要考虑到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费问题。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一、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3-05
    214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欠条纠纷
    2006年4月18日,泗阳县众兴镇居民翁倩,女,30岁,与同镇居民陶志,男,31岁,登记结婚。同年5月20日,陶志与翁倩共同购买位于泗阳县众兴镇某小区房屋一套,该房先期付款70000元。同年11月2日,翁倩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其与陶志离婚。同年12月6日,一审法院判决:准予陶志与翁倩离婚,位于泗阳县众兴镇某小区房屋一套归陶志所有,陶志给付翁倩房屋折价款35000元。在离婚诉讼时,陶志曾举证夫妻俩向同镇居民陶多明、陶多天(均系陶志亲堂兄)借款95000元,翁倩不承认。因无法并案处理,一审法院建议另案起诉。陶志与翁倩刚离婚,陶多明、陶多天就向法院起诉陶志、翁倩,要求归还借款95000元。二原告向法院提供了陶志分别于2006年5月18日向陶多明借款33000元、于2006年5月19日、2006年7月15日向陶多天两次借款共计62000元欠条三张。合法性审查一审法院受理此案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
    2023-08-17
    120人看过
  • 关于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限制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离婚财产分割,属于民事权利纠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
    2023-08-13
    254人看过
  • 夫妻财产问题咨询房子问题的律师费?
    你如果是要打官司,你去咨询只会有一个结果,就是收了你的咨询费,但是对你什么实质帮助都没有,你想要弄明白的还是弄不明白。而且,最重要的是,大多数律师只会一个劲的让你委托他代理,而为了让你肯委托他代理,他在为你咨询答疑的时候决不会透露太多实质性的问题。给你的建议是你如果要打官司,请个律师绝对能帮助你,但是不要咨询。关于律师费是否是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的问题。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作出给付行为时所产生的费用,如运输费、包装费、邮寄费、装卸费、登记费和关税等。借款合同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所支付的手续费等也为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而律师费并非借款人还款行为所产生的费用,而是出借人主张债权时所产生的费用,其以借款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义务为前提,只有在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律师费才有可能发生。故律师费并非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
    2023-08-09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要离婚了,离婚夫妻离婚法官都问哪些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2
      本律师擅长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处理,你可以直接通过起诉方式达到强制离婚的目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本人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直接为您解答,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
    • 财产纠纷在离婚诉讼时效时效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7
      离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离婚时要怎样处理财产纠纷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房产证登记在公婆名下,你们出资了吗?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
    •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这个专题主要负责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5
      财产分割一直是社会上的热点话题,并且在离婚案件中最常见,但很多人对于法律知之甚少,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专题就是给因离婚而带来的一系列财产纠纷问题的人提供在线咨询,让他们知道财产分割起诉需要什么,怎样使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