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11:38 113 人看过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原则上侵权行为主体包括两类: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一、通风报信算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吗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禁等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所谓国家机关,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虽在国家机关工作但没有从事公务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窝藏、包庇罪等治罪科刑。所以,是否会构成包庇和社会性质组织罪,需要看你的身份。如果你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即使对黑社会组织成员有包庇的行为,也不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构成犯罪,刑法上可能会以“包庇罪”或者“窝藏罪”论处。

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般应当由以下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三、宁国市信息公开的种类有哪些?

宁国市信息公开的主体有行政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国情中
    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形包括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有以上情形的,国家不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是:1.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候审理受害人有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所以受害人因为行政行为侵权而造成损失的,才有资格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2023-06-21
    329人看过
  • 发行证券涉及哪些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
    一、发行证券涉及哪些主体证券发行主体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当事人。即筹资人。主要包括政府及其机构、企业(公司)和金融机构。(一)政府及其机构政府发行的证券,一般仅限于债券。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二)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和长期企业债券是其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补充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金融债券作为债券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以下特点:金融债券表示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金融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等。二、证券发行相关规定为保证证券市场交易的规范
    2023-04-22
    443人看过
  •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是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根据的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即赔偿费用应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属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政府的财政机关申请核拨。二、追偿权对象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追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
    2023-06-01
    275人看过
  • 刑事拘留涉及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拘留涉及国家赔偿吗?刑事拘留涉及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
    2023-04-20
    151人看过
  •  涉及国家赔偿程序的指南
    该段内容讲述了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来说,如果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被错误逮捕,或者经再审已无罪并已执行刑罚,或者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如果申请人被错误逮捕且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经再审仍被错误定罪并已执行刑罚,则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如果申请人因非法使用武器而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下是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1.如果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被错误逮捕,或者经再审已无罪并已执行刑罚,或者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2.如果申请人被错误逮捕且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经再审仍被错误定罪并已执行刑罚,则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3.如果申请人因非法使用武器而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4.如果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
    2023-08-30
    18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涉及的时效
    1、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2、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一般在三个月内会做出国家赔偿申请的裁决。也就是说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如果对于法院判决不服从的话
    2023-06-22
    287人看过
  • 征地赔偿主要涉及哪些补偿项目?
    征地赔偿的主要补偿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而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有什么区别(一)两者目的不同: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补偿的目的在于对作出利益让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进行补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二)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补偿是基于合法行
    2023-07-03
    290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哪些主体被视为赔偿责任承担者?
    在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针对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若这些人在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在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针对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若这些人在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那么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素材中的国家赔偿适用于哪些情况?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素材中的国家赔偿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情形的损害赔偿。具体情形包括: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导致受害人人身受到损害的;2.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受到损害的;3. 行
    2023-08-27
    371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
    一、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第7条又规定:有下列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请求赔偿的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以确认论,应当进入赔偿程序。其中第四项就是不起诉决定书。由此可以看出,起诉决定是对批捕的确认,不起诉决定则是对批捕的否定,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程序来讲,不起诉决定书就是对错捕的确认。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原则是适用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是因为认定犯罪嫌疑
    2023-06-04
    443人看过
  • 国际债券发行涉及哪些国家?
    (1)发行人即借款人,也称债务人。它通过发行国际债券筹措所需的资金。(2)投资人,即购买债券的人,也称债权人。它通过购买国际债券盈利。(3)主干事,即发行国际债券的主要组织者,一般由一家知名度高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主干事的职责是受债券发行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安排发行债券的工作,同时,它还要选择几家金融机构,组成干事集团,共同商办发行债券事宜。(4)承购集团,即由主干事组织的向广大公众销售债券的中间人。一般由数十家金融机构参加承购集团,如果债券销售后有剩余,那么承购集团的各承购人有义务在自己承购的额度内买下售不出的债券。(5)销售集团,即由主干事组织的向广大公众销售债券的中间人。一般也由数十家金融机构参加销售集团,但销售集团对不能推售出去的债券,一般不承担承购的责任。(6)受托机构,即受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委托,经办有关债券发行事宜的金融机构。(7)登记代理机构,即对投资人手上的债券进
    2023-07-10
    148人看过
  • 涉及刑事纠纷的主要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体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主体是谁生产商或者销售商。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由制作商或者是提供定做产品的主体自己承担以及销售商来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如果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承诺、保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刑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
    2023-08-06
    305人看过
  • 债权转让涉及哪些诉讼主体?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分两种情况,法定的概括转移无须通知、同意,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债权转让的具有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
    2023-07-07
    134人看过
  • 企业主体责任涉及哪些方面?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而建设工程
    2023-07-17
    478人看过
  • 再审抗诉涉及的主体有哪些?
    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的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可见,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二审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
    2023-07-22
    2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哪些案件涉及国家赔偿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
    • 哪些内容涉及国家赔偿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30
      国家赔偿诉讼状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被申请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
    • 涉及国家赔偿的项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8
      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
    • 涉及侵犯财产权国家赔偿法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9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涉及哪些法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保密行政部门设立的销毁机构或者保密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