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24:00 191 人看过

仓储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I)签订仓储合同时,必须选择仓储条件优良、仓储水平高、遵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尤其是根据仓储货物的质量和仓储技术要求,如仓库结构设施、温湿度控制、仓库货场条件、起重和装卸设备条件、与车站和码头的距离、仓储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考虑(二)结合近年来的案例,签订仓储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定、保质保量地储存货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应重点关注货物入库、验收、出库和验收两个环节,明确和确认保管方办理的运输条款中的验收方法、标准和交接程序,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责任按照《仓储保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按时进站的准备工作,并向车站和港口申报托运的车辆和船舶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合同中,仓储保管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仓储保管合同中储存和保管的货物是特殊或特定类型的货物,保管方接受存货方的委托代为保管。其所有权属于库存方。合同期满后,保管方必须将原货物原封不动地退还存货方。因此,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和种类。同时,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动产(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有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为准;(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保管方的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以及无需拆包和拆包即可直观识别的质量。包装内货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如果外包装或货物上没有标记,则以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数据为准。散装货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国内货物的验收期限不得超过10天,国外货物的验收期限不得超过30天。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材料全部交付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发出之日止的期间。(四)货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许多货物由于其本身的性质需要特殊的储存条件或储存方法,因此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V)程序、时间、,货物进出仓库的地点和运输方式(六)货物损失标准和损失处理标准,在货物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如干燥、风化、损耗、挥发、粘结等)以及货物的性质和计量误差,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损坏或计量误差。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规定,或合同双方就货物的自然减量标准和合理磅差(通常以百分比或千分之一比率表示)达成一致,损失处理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标准或不超过标准时,如何划分经济责任,以及如何处理实物。例如,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果在途损失不超过货物的自然减少标准,且损失在规定的磅差范围内,仓库可以根据实际验收编号验收入库。超过规定的,应按规定核实和处理验收记录(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和时间

货物储运过程中的收费项目应按仓储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寄存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

(八)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实施细则:保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名称、时间和数量全部或部分接收货物;存货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名称、时间和数量将全部或部分货物入库(包括超出约定存储容量的存储);如果保管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内交付货物,则库存方已通知货物离开仓库或合同期限已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库存方(包括使用方)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出库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三个月的仓储费(或租金)或违约部分货物劳务费的三倍,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另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如果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差额也应以赔偿的形式予以赔偿,赔偿实际损失

货物损失的赔偿,按照国家批准的进货价格或者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果存在剩余价值,应扣除剩余价值或返还给赔偿方;不负责实物赔偿

(IX)合同有效期

指货物的储存期。存货方逾期不提取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些存储合同可能没有规定时间限制。双方同意,只要寄存人每天或每月支付保管费,保管可以继续进行。

(x)变更和终止合同期限。

如果保管人或存货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应准备。因此,建议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期限应在仓库中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以及订立情况有哪些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如下: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法,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码头远近、保管质量、服务水平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2.结合几年来的案例看,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妥、保质、保量储存货物,因此签约时应重点把握住货物入库、验收和出库、验收两个环节,要把验收方法、标准以及交接手续条款定清、定准。3.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按期作好进站准备、向车站港口申报车船的托运的责任。二、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情况有哪些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三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
    2023-05-03
    444人看过
  • 仓储合同范本例子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经营需要,甲方的钢材在乙方仓库存储装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总体要求1.甲方需在乙方仓库堆放的货物是钢材(盘圆,螺纹等)。2.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品名、规格、材质、入库前后分别堆放,乙方对甲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并于每月出具加盖公章的库存表对账一次。3.甲方进出库时,必须提前预报作业计划,包括货物作业的品名、规格、重量,以便于乙方做好准备工作。4.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服务。:—:为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为加班。加班费:(大写)元/吨。二、入库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入库通知单详细内容进行验货入库,在货物到达小时内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含钢厂、品名、材质、规格、重量、件数、车号、船号等),先直接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每星期将原始凭证邮寄甲方公司。(甲方联系人:
    2023-04-30
    119人看过
  •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的基本要求
    一、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仓储合同签订流程包括的内容为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4.入库、出库手续;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7.储存的时间;8.仓储费的支付;9.货物的包装要求;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12.违约责任;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二、仓储保管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仓储保管合同的签订基本要求为: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法。
    2023-05-03
    444人看过
  • 仓储操作基本程序
    仓储操作流程:产品进仓(附流程图)、产品出仓、日常管理、盘点、数据库系统理库存调整、设备管理、危险品管理、环境卫生与害虫防治、温湿度控制安全、健康及环境、紧急情况处理。产品进仓:1、产品入库准备工作(1)提前一天得到客户的书面产品进仓报告;(2)事先与承运人联系以得到较确切的车辆到达时间;(3)提前安排好足够的设备和人员;(4)预先安排好车位、库位,准备好托盘;2、产品入库(1)车辆进库登记;(2)仓管员核对集装箱号、封号是否与装箱单一致(只限于进口产品);(3)仓管根据送货单上的送货品种及数量,合理安排库位和车辆的停放位置;(4)仓库主管安排仓管员、铲车司机、搬运工卸货;(5)铲车司机在将货物运到库位时,必须将同一规格且同一进仓日期的货物放在一个库位,放满后再另开一个库位,尾数托盘放在最外面;卸车完毕后,仓管员必须核对实际收货规格、数量是否与送货单或装车明细一致,如有差异及时上报仓库主管
    2023-06-05
    243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需要包括哪些主要条款?仓储合同特征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中需要包括哪些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二、仓储合同特征是什么1、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物,这也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主要区别之一。2、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4、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仓储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保管人替存货人储存仓储物,提供储存,保管服务,其目的是为了收取仓储费存货人想获得保管人提供的储存、保管服务,必须以
    2023-04-05
    199人看过
  • 仓储合同范本(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存货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第一条仓储物-------------------------||品种||||||||品名||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规格||||||||--|--|--|--|--|--|--|--|||||||||||--|--|--|--|--|--|--|--|||||||||||--|--|--|--|--|--|--|--||||||||||-------------------------(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
    2023-06-09
    472人看过
  • 什么样的仓储合同是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仓储合同欺诈的基本含义就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作为真实情况来表示,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胁迫则是以损害相威胁,迫使仓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与自己订立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中的恶意串通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合谋订立仓储合同而使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害。(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通过订立仓储合同的形式来掩盖彼此间非法目的,即以形式上的合法来掩盖某种不合法的真正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仓储合同社会公共利益在民法上又称为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各国立法均从原则上确定了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仓储合同也不例外。《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具备什么条
    2023-04-03
    317人看过
  • 签仓储合同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关于制定仓储合同的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平等原则。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是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基石,也是所有合同行为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其次,等价有偿原则。仓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范畴,合同双方均需对各自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付出相应努力,并能够享有自身所应得的合同权益。再者,自主自愿与协商共识原则。禁止采取威胁、欺骗等不当手段来确立合同,因为此类合同一律视为无效。此外,如果合同未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未来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重大的争议,甚至导致整个合同的覆灭。最后,必须遵循合法性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作出任何违反国家主权、破坏环境、越权经营、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等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024-08-01
    182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的仓单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应存货人的要求而出具的一种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书。仓单既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又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依据。仓单代表着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所有权关系,仓单持有人正是基于此所有权而得为仓储物返还请求权。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所谓保管人签发的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而且也包括仓管人的代理人和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仓单是对存货人签发的法律文书。一、仓储保管人的责任有什么仓储保管人的责任:1、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仓储人经营仓储保管的先决条件就是具有合适的仓储保管条件,有从事保管货物的保管设施和设备。2、验收货物保管人应该在接受仓储物时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质量,并签发验货单证。3、签发仓单保管人在接受货物后,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存货人的要求,及时向存货人签发仓单。二、质押贷款方式一共有6种(一)存单质押贷款指借款人以贷
    2023-03-05
    379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仓储合同的特点是包括以下内容: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5.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6.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二、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法,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2.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
    2023-05-03
    7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一、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到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过程。一、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
    2023-02-04
    161人看过
  • 仓储合同(范本)(格式一)
    格式一仓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存货人: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仓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名品种规格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9
    222人看过
  • 了解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法律要求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保管人,仓储,存货,应当,持有人,储存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保管人的权利1)保管人对存货人违反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规定的,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2)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存,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3)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2)保管人的义务1)存货人交付仓储物,保管人应当给
    2023-07-04
    168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的义务是如何的
    1、给付仓单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仓单就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物验收时保管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危险通知义务在遇到以下情况的,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1)货物发生变化。例如,发现仓储物出现异状,发生数量减少或价值减少;(2)货物临近失效期。对于外包装或货物标记上标明或者合同中申明了有效期的货物,保管人应当向存货人提前通知失效期。(3)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
    2023-06-18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方接受和保管存货方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返还该货物,存货方给付规定的保管费的协议。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码头远近、保管质量、服务水平都是
    •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问一下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24
      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二、等价有偿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三、自愿与协商一致原则。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民法典要求解除仓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民法典规定解除仓储合同的条件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法律针对一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 订立仓储合同有哪些基本原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