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7 13:46:38 442 人看过

一、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投标无效的情形有: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二、无效投标和废标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投标和废标的区别:无效投标针对的是某一投标供应商,涉及到的对象是投标个体并非整个投标活动;废标针对的是整个投标的全过程,而无效标是指单一的投标主体,并不会不影响其他投标主体和整个整个投标过程的进行。

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使中标也应无效;无效投标则是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委初审认定为无效,将失去参加被评审的资格,在评标活动中失去中标的可能性。最后提醒各位,招标活动应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投标有效期一般多少天合理

"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关键就是评标时间的计算了。据悉,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评标时间也有所不同。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60天。某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投标有效期到底怎么确定,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以及地域认真分析,全面权衡,最终确定。"据了解,通用的期限一般为90~120天。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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