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犯罪,一般需要按照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进行处罚。胁迫人按照主犯处罚,被胁迫人属于胁从犯。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
胁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三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
共同犯罪中,起到不同作用的罪犯的刑事处罚是不一样的,因此要准确的认定行为人是共同犯罪中的哪一种罪犯。
1、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3、胁从犯。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如果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共同犯罪,但后来发生变化,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宜认定为胁从犯。由于胁从犯是共犯人的一种,具有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故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
二、强奸罪胁从犯的量刑标准
由于强奸罪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强奸罪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按照犯强奸罪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强奸罪胁从犯的话,会比这个判决要轻的。比如说如果强奸罪主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那么强奸罪胁从犯就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不到四年有期徒刑。
强奸罪胁从犯具的认定标准就是要看他的被胁迫的程度和在强奸罪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强奸罪胁从犯的被强迫程度比较深、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又比较小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他是强奸罪的胁从犯了。
-
胁从犯怎么处罚如何处罚胁从犯
484人看过
-
贪污罪帮助犯胁迫的话如何处理
410人看过
-
胁迫如何影响犯罪量刑判决
410人看过
-
被胁迫实施犯罪能不能减轻处罚
423人看过
-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置
449人看过
-
胁迫他人如何定罪
343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如何处理胁迫犯罪的家人?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0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行为人属于被胁迫,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胁迫人是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
-
怎样处罚被胁迫犯罪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9被胁迫的共同犯罪中,胁从犯是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犯罪的行为,但其主观上不愿意参加共同犯罪。因此,胁从犯按其所犯的罪定罪,但量刑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
胁从犯怎么处罚如何处罚胁从犯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7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对于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如何认定通宵被胁迫犯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5胁迫他人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处罚。胁迫他人犯罪并已实施犯罪行为的,按共同犯罪处罚:胁迫人按主犯处罚,被胁迫人为胁迫从犯。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分子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作用不同,但主观上是自觉自愿参加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主动地位。威胁从犯的特点是被动参与犯罪。威胁从犯没有犯罪意图,因为受到他人威胁和强迫,为了避免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伤害或不利,不得不犯罪。行为人犯罪是受到胁迫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