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是否可以强制征收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00:39 396 人看过

不可以强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如果您觉得征收方补偿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征收方的征地文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修高速占用房子赔偿标准

房子被拆的,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修高速公路征收房屋有人头费吗
    一、修高速公路征收房屋有人头费吗?没有人头费,修路拆迁有以下补偿金:(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有哪些?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2、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3、先安置
    2024-01-26
    265人看过
  • 高速公路收费权是否可以质押
    一、高速公路收费权是否可以质押质押是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某项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予以变卖、拍卖或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而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因此高速公路收费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
    2023-06-17
    182人看过
  • 铁路被征收房屋建设补偿方案是否无需公布
    1、铁路被征收房屋建设补偿方案是否需要公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在拆迁房屋时不公布拆迁方案的,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国务院讨论决定政府的行政会议。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第十三条市、
    2023-05-02
    358人看过
  • 高速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可以翻新吗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建筑物早于现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例子,这类已建建筑物依法拥有使用权限直至其使用年限终结。在此前提下,建筑物将无法被扩大或是翻新。相反地,倘若涉及到新建建筑物,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持距离现行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边界至少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鉴于我国各地区政策存在微小差异,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详细信息。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原有建筑物的处置问题,主要采取以下策略:首先,如果建筑物的建设行为符合国家许可标准且未超出公路建筑控管范围的限制,那么此类“合法”建筑物可以继续保留其现有状态,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其次,如果是由多栋建筑组成的建筑群落,且其总占地面积已经覆盖了整个公路建筑控管范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者缩小控制范围,以适应当前的实际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2024-05-01
    31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规定:明确房屋强制征收范围是否允许新建房屋
    不可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所以,拆迁房屋不可以买卖。征地与房屋征收补偿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征收安置工作的调查摸底,对其辖区内农村人口、土地面积、房屋及安置情况进行逐户调查,调查结果应当张榜公示,并归档建立档案资料库,作为今后征收安置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执行。补偿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征收范围内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按附件7执行。专业菜地、宅基地、专业鱼池(塘)参照邻
    2023-07-15
    428人看过
  •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房屋管理措施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城市市区内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有哪些规定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7-17
    379人看过
  • 农村房屋高速路占用怎么征收
    一、农村房屋高速路占用怎么征收当农村房屋因修建高速公路而被占用时,征收过程通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政府或相关部门会进行土地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具体信息。2.会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了解房屋情况,并评估房屋的价值。3.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搬迁时间等具体事项。4.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房屋拆除和补偿支付工作。二、高速路占用农村房屋如何赔偿高速路占用农村房屋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1.一般情况下,赔偿金额会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乘以建筑面积来确定。2.还会考虑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进行评估。3.如果拆迁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约定的补偿金额进行赔偿。在赔偿过程中,应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高速路占用农村房屋搬家补助标准对于因高速路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房屋,政府通常会提供一定的
    2024-07-31
    184人看过
  • 农村道路修建是否可以强制征地进行?
    农村修路可以强制征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修路不合理如何处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农村修路如果补偿不合理的,是属于行政案件,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
    2023-07-07
    242人看过
  • 如何补偿重庆高速公路建设的土地和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他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规定。相关知识:征地拆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因建设项目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前提是批准征用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
    2023-05-31
    37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是否可以强制征收房屋?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2、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06-26
    164人看过
  • 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纠纷
    2006年2月,原告第五施工队与被告某建设集团项目部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分包被告承建的某高速公路第五标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就支付工程款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0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英华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活动。原告诉称: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并已验收合格。2007年9月份,经过双方结算,被告共应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原告应得变更款及预扣部分另行结算支付。但被告至今未予支付,因此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及变更工程款、预扣款30万元。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并依法变更了诉讼请求: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变更工程款及预扣款30万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预扣款63.35万元。被告答辩:1、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了原告应得,故被告不应再向原告支付
    2023-06-09
    271人看过
  • 高速公路控制区外房子怎么建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
    2024-04-24
    481人看过
  •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红线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建筑物,原有建筑物只能维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建设控制区不同。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两侧最长50米,匝道和收费站最长200米。高速公路征地程序。告知征地情况。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2。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等部门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以及土地附着的土地的权属、类型、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的产权人、各市拆迁办共同确认。三。组织征地听证会。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他们有权就被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
    2023-05-31
    324人看过
  • 征地程序对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性是什么?
    (一)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三)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
    2023-07-02
    22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高速公路征地可以强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2
      兴建高速公路是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事情,兴建高速公路时国家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强制征用或者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 高速公路外的广告设施是否可以设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互通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互通区和服务区内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经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在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一百米范围内的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符合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依照户外广告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本条规定的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有效期
    • 除了修高速公路和飞机场之外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和房屋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除了修高速公路和飞机场之外,如果政府需要,经过依法批准的,都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的。但是,政府应当向老百姓宣传和落实赔偿政策的。例如,三门峡水库的兴建等等工程,都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赔偿政策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8
      1、高速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
    • 福建高速公路建设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1、高速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