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属于表见代理的范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0:03:30 289 人看过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妻子以丈夫名义出卖房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案情]

郭某与杨某夫妻俩于1993年在江西省莲花县城共建一栋200余平方米的二层房屋,于2000年8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该房屋登记在郭某一人名下。2008年2月27日,在他人介绍下,杨某以郭某的名义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3.3万元的价格出卖给刘某,该房屋买卖合同上郭某的姓名系杨某所写,郭某姓名上的手印是杨某所按。合同签订后,刘某按合同要求将购房价款全部支付给了杨某,杨某按合同将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了刘某。郭某知情后,以事前未征得他同意,杨某擅自将该房屋出卖给刘某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确认杨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依法判令刘某返还房屋及相关证件。

[分歧]

在认定杨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时对杨某以郭某名义出卖房屋能否构成夫妻表见代理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屋是郭某与杨某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且在刘某与介绍人一起去郭某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杨某就已拟好了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刘某有理由相信其与杨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郭某与杨某的共同意见,杨某出卖房屋的行为构成夫妻表见代理,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郭某与杨某虽然是夫妻关系,但不能仅凭是夫妻关系就认定杨某的出卖行为是夫妻表见代理,须有使刘某相信杨某有代理权的表征,郭某没有向刘某流露出卖该房屋的意思,杨某的行为不构成夫妻表见代理。该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郭某,杨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前未经郭某授权,事后郭某亦未追认,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条规定表明,我国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处理权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可以决定。主要有为了夫妻日常生活和子女抚养教育所产生的家庭事务,如因生活购物、医疗、子女抚养等需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另一类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如房屋、汽车买卖等应取得双方一致意见,否则一方买卖房屋、汽车对另一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即对非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上不适用夫妻相互代理权。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条第二项规定了夫妻表见代理,即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与之相同的法律规定还有《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也就是说,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其进行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名义上的本人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是,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须相对人为善意,即相对人在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并不知其无代理权,且无从得知。

上述要件中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是指本人有作为或者不作为实施某种表示,使相对人根据这一表示足以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一点是表见代理之所以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根本理由。如本人交付印章于行为人保管,行为人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根据行为人握有本人印章这一事实,即可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就夫妻一方出卖夫妻共同共有房屋而言,一般不构成表见代理,但是,如果夫妻一度意图卖房,并向第三人表示由夫或妻一方全权处理,过后夫或妻后悔,并要求妻或夫不要卖房,但第三人不知也无从知道这一后悔情况。此后,妻或夫却擅自以夫妻双方或己方或对方名义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即为善意,可主张表见代理,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一方虽未获得对方授权而以己方或对方或夫妻双方名义买卖房屋,对方知道而不作否认表示的,也应认定为表见代理,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本案中,郭某并未向刘某表露由杨某全权处理房屋买卖事宜,也无证据证实杨某以郭某名义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郭某知情而不表示反对。作为买主的刘某,明知杨某所卖房屋是郭某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房产权属是登记在郭某名下,如欲购买此房,应当也有义务审查杨某是否获得郭某授权,其可通过一定方式向郭某了解杨某出卖房屋是否是他们夫妻共同意思。然而,刘某未尽该审查义务,只是听介绍人说郭某夫妻同意出卖该房屋给他就与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种仅凭杨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就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夫妻表见代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该房屋买卖介绍人也未出示能够证明郭某同意将房屋卖给刘某的证据.

综上,杨某出卖房屋的行为不能构成夫妻表见代理。杨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前未经共有人(且是登记权利人)郭某授权,事后郭某亦未追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构成表见代理了吗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一、表见代理是怎么规定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二、代理法律后果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一般视为有效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2023-06-25
    148人看过
  • 表见代理应以法人名义结账吗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一、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两者的不同点是:1、构成要件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2、狭义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法律后果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什么叫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实施了代理行为,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然后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
    2023-03-09
    257人看过
  • 借条打欠条属于表见代理吗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但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了上述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构成表见代理。一、未经授权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吗未经授权签订的合同,经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二、代理权终止的行为有效吗?1、如果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2023-03-07
    222人看过
  • 辱骂他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我国的刑法规定,辱骂他人涉嫌诽谤罪。诽谤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致使他人人格遭到损害,他人名誉遭到破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会被剥夺政治权利。触犯前款罪的,要告诉了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合理选择
    2023-07-01
    248人看过
  • 借条是否属于合同的范畴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不属于合同。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三)利用歧义(四)以收代借(五)财物不分(六)自书借条(七)两用借条相关知识借条的诉讼时效(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
    2023-04-17
    268人看过
  • 借条是否属于合同的范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不属于合同。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写借条的注意事项(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三)利用歧义(四)以"收"代"借"(五)财物不分(六)自书借条(七)两用借条相关知识:借条的诉讼时效(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
    2023-06-01
    6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会构成表见代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3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构成表见代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2022年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会构成表见代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以他人的名义打欠条是否会构成借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9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