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职权滥用罪的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34:32 466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有几个认定方法:1、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超出其职权的范围,处理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事项,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事情,导致国家利益产生重大损失的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3、违法行为造成一些企业、公司利益损失,导致破产或者亏损等。

滥用职权罪怎么构成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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