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丧葬应该怎样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42:23 482 人看过

一、办理丧葬应该怎样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可以形成债务债权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二、个人债务怎么清偿?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可以形成债务债权关系,个人在进行债务清偿时,优先债权作为第一清偿顺序,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务,属于优先债权,享有优先债权的人被称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作为第二清偿顺序,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办理丧葬应该怎样形成债务债权关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企业与债权人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与债权人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是通过合同产生,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合同欠款是债务纠纷吗合同欠款是债务纠纷。理由如下:1、债务纠纷可以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2、债权债务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就算是不当得利。二、债权请求权有哪些?债权请求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侵权之债请求权;2、合同之债请求权;3、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4、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指的是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民事权利之一。三
    2023-03-11
    3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虚构债权债务,虚假债务该应该怎样处理
    一、如何认定虚构债权债务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1)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2)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3)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4)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023-06-16
    50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继承是怎样的关系
    债权可以继承,债务不能继承。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均可以被继承。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一方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死亡后,债权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责任。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
    2023-03-06
    179人看过
  • 夫妻关系伪造债务债权怎么办?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的办法: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伪造事实,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请求法院对伪造方少分或者不分。一、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法律规定是什么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法律规定如下: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对方转移财产能分到吗对方转移财产还能分到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
    2023-03-26
    5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核算程序是怎样的
    摘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内容。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
    2023-06-12
    71人看过
  • 离任审计债权债务应该怎样写?
    一、离任审计债权债务应该怎样写?离任审计主要包括:审查任期内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审查任期内资产的管理情况,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漏计问题。审查任期内配发的用品是否合规和清理移交,是否存在转移、隐匿问题。离任审计是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二、审计准备工作有哪些审计准备是审计任务开始到具体实施审计工作之前的整个准备过程,准备阶段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起点,审计工作的质量与准备阶段的工作密切相关。(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派书的取得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离任审计之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才能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该与委托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进行经济责任鉴
    2023-04-20
    82人看过
  • 一般要应该怎样公证债权债务?
    一、一般要应该怎样公证债权债务1、申请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2、受理公证处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齐的,可以要求补正。3、审核公证处审核资料,询问申请人之间的意思表示。4、发放公证书审核通过,可以给予公证的,制作公证书。二、申请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需要申请公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个人的话,需要出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公司法人,那么要提供法人资格的证明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2、如果申请人本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去公证,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但是要准备好代理人的委托书,并且申请人本人要授权并且签字,而代理人也要出具相关的代理资格的证明才可为其代理。3、写好申请公证的文书,各种相关申请公证事项的各种证明材料。4、如果是个人的债务债权的公证,那么申请人要出
    2023-04-20
    423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怎样申请债务保全?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申请债务保全?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的方式可以申请债务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实施财产保全。(一)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二)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三)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
    2023-04-20
    276人看过
  • 应该怎样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应该怎样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应该怎样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变更要征得经
    2023-04-20
    70人看过
  • 怎样应对被诬陷的债务关系?
    1、若对方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积极应诉。对方要对债权债务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2、注意对方提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诉讼时效。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过了时效期,对方丧失了胜诉权,而自己有了抗辩对方债权的权利;3、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何造谣诬陷会判刑对于对他人进行造谣诬陷行为的行为人,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
    2023-07-01
    285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算利害关系吗
    是利害关系。1、利害关系人一般以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2、债权债务债权是得哀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需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债务债权有如下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
    2023-07-25
    201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应该怎样维权?
    一、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应该怎样维权?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例如出现未通知债务人、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等情形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金融不良债权后,未及时同时债务人的,当受让人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时,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不向受让人还钱的。只有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了债务人,或债务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承认了债权人的转让权利行为,该权利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债务人都可以主张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对其无效。二、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2023-04-20
    224人看过
  • 债务能还清丧葬费吗
    不可以。丧葬费是属于死者家属的,不属于死者。所以,不能用丧葬费来强制执行,偿还死者的债务。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一、欠了100万还不起怎么办?欠100万还不起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二、不付货款怎么处理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对方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三、养殖户贷款无力偿还的问题的困扰债务应当清偿,暂时
    2023-06-22
    16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夫妻能否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4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借条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因此,夫妻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 2022年什么能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原因是: 1、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 什么情况下会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原因是: 1、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 债权债务,应该怎样收回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4
      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债务转让,除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外,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才有生效。 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
    • 恋爱中男女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第一,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了,即所谓的混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合二为一,成为一个民事主体。但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