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与追偿权纠纷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11:31 430 人看过

保证合同纠纷是因保证合同履行、解释、变更、解除等由争议而产生的纠纷。追偿权纠纷是对追偿权的成立、行使等存在争议而产生的纠纷。这两个纠纷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它们之间在不同情况之下是可以相互转换或成为因果关系的。

一、保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保证合同纠纷的管辖

保证合同纠纷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证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但保证合同仍具有一定独立性,保证合同可以约定保证债务仅担保主合同债务的一部分,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变更或消灭原因,当事人还可以单就保证法律关系形成诉讼,故法律将之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在确定案由时需要注意,当事人同时就主合同和保证合同提起诉讼的,应以主合同确定案由,不再列保证合同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加工合同纠纷与买卖合同区别
    (一)标的不同。加工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二)加工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三)是否移转所有权。加工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加工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一、买卖合同官司在哪里打《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如果买
    2023-03-23
    160人看过
  • 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体现在哪里
    1.行为人签定合伙合同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是否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3.合伙合同纠纷在合同的主要内容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数额较大的或次数较多;经济合同纠纷是在合同上弄虚作假,其所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通常是较小。4.合伙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法解决。仲裁的具体方式又包括社会团体仲裁。社会团体仲裁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对于现在或者是将来会发生的一定的合同纠纷,由社会团体以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该种仲裁的裁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一、合伙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协议确定企业名称时一要依法,二要注意在其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字样。主要经营场所—般为企业的注册地。(2)合伙目的和合伙
    2023-02-26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何区别
    劳务合同纠纷发生在民事案件中。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项劳动和劳动成果达成的协议。《民法典》适用于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刘顺一、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存在稳定性不足的问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不足,直接影响着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期限方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范围过窄。依照有关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经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2)劳动者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复员专业军人初次就业。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来确定。在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城市职工下岗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情况下,一般劳动者根本无力和用人单位讨价还价。绝大多
    2023-08-05
    396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是否有区别
    有区别。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承揽合同纠纷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3
    224人看过
  • 相邻纠纷与土地纠纷什么区别
    相邻土地使用关系是相邻关系的一种,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权利的方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相邻人的土地所形成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土地使用关系可以分为农村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和城镇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两种,主要包括相邻通行关系、相邻土地管线安设关系及相邻土地建筑物使用互相予以方便的关系。相邻土地关系与土地侵权纠纷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中,相邻权人在相邻土地上的相关行为是其合法权利的行使,而土地侵权关系中,侵权人针对争议土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次,相邻土地使用关系中,相邻各方对争议土地都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侵权争议中,可能只有一方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在责任承担基础方面,因土地相邻各方就相邻土地所进行的行为是其合法权利的行使,不存在过错,因而给相邻方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只能给予相应的补偿。土地侵权责任的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对其因过错行为而给合
    2023-03-28
    257人看过
  • 合同纠纷和仲裁赔偿区别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没有相关条款,仲裁机构不予受理。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所以认为仲裁和诉讼可并存是错误的。由此可见,解决合同纠纷选择方式,相当于选择饭馆子——火锅店还是肯德基,二选一,你不能去肯德基吃火锅吧。选择了一种,下一种你就只能等下次饿的时候再说了。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相对于法院这种刀兵相见的地方,仲裁机构还是较为柔和的。3、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则
    2023-02-07
    315人看过
  • 人损赔偿与人格权纠纷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人损赔偿与人格权纠纷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是侵犯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所以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人格权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案件有哪些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
    2023-04-12
    51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定金与预付款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之前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但二者区别甚大,不容混淆。(1)定金合同是要物的从合同,而预付款的约定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且为诺成式的协议。(2)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的给付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预付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帮助,预付款的给付本身构成了履行债务的行为。(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迟延时,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无论是由于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收受方均座如数退还预付款。(4)定金可以广泛地适用于各类合同,而预付款的适用则存在不少法律限制。
    2023-06-09
    100人看过
  • 相邻权纠纷和侵权纠纷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2)侵权行为是给被侵害人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因过错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2、所谓相邻关系则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是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延伸或限制。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相邻关系的客体并非不动产本身,而是毗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3)相邻关系依附于不动产,但不因不动产权利人的变更而变更;(4)相邻权利人的不动产是相互毗邻的;(5)相邻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以取得必要便利为限度,不得借口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从侵权行为与相邻关系概念与特征来看,两者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利益、人身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不法行为,而相邻关系却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3-04-13
    363人看过
  • 追偿权是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担保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担保人能否提前行使撤销追偿权担保人不可以提前行使追偿权,只能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才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未承担保证责任的,没有权利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二、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债权吗保证人追偿权是债权。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
    2023-03-10
    73人看过
  • 装修合同纠纷与工程纠纷
    如发生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一般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所有方式里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由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的或者调解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第15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19条规定,如果装饰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饰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饰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一、装修合同没签定完工时间,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最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许多细节: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2.了解装
    2023-03-09
    287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区别是什么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是,侵权纠纷的范围很广,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一、侵权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2023-06-21
    435人看过
  • 民事与刑事的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的纠纷通常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
    2023-07-10
    251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八)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患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应当先行完成二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有医患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据,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书、金钱损失数额凭证或者计算依据,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依照《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双不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二是证明其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是不需要举证证明的。依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分配的原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完成双不的证明,则应当按过错推定原则,依法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03-25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名誉纠纷与名誉权纠纷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侵害名誉权的最基本要件是看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 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6
      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在于侵权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责任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侵权诉讼需证明对方有过错,违约诉讼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侵权责任中的免责条件法定,违约责任中的免责条件可以事先约定。
    • 购房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保证合同有什么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的区别(一)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
    • 如何区别相邻权纠纷与邻里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邻里纠纷应该包括相邻权纠纷!邻里纠纷,可以是一般民事权利义务纠纷,也是可以是由此产生的行政治安纠纷或刑事纠纷;相邻权纠纷,在物权法上是相邻关系纠纷,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仅指双方在不动产上所发生的纠纷!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遵守相应的容忍义务。
    •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纠纷诉讼时效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1、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进一步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2、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