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经商办企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31:52 421 人看过

可以,国家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即禁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但教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在此规定范围中。

一、教师补课处理办法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二、党员能办企业吗

一般党员可以。

党员不能经商指的是,党政干部,即在党委、政府或者国家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任职的党员。

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会大量占用工作时间和精力,且容易导致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一段时间以来,党和国家都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

三、教师收礼多少合法?

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教师不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列,首先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老师收礼一般是构成不了刑法上的受贿罪的,情节比较严重的,会受到行政上的处分。国家机关派往学校作为老师或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共犯就有犯受贿罪的可能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作时间相关文章
  • 教师可以内退吗
    养老保险
    这个是单位内部的规定,要看具体单位情况。内退是相对正式退休而言的,正式退休是指按照劳动法和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退出社会工作岗位,享受国家给与的待遇,而内退就是内部退养嘛,就是企业内部与职工自行约定职工退出现岗位,由企业支付一定待遇或补偿,显然不是法定嘛。但有些地方政府会针对本地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内退问题,出台一些地方性的优抚政策和指导文件。一、不上班领工资属于什么行为国企不工作领工资的情况有内退或者用人单位放假,这是合法的。内退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内退是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
    2023-04-07
    194人看过
  • 公办教师可以未婚生子吗
    一、公办教师可以未婚生子吗如果未婚生子不会被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未婚生子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民间人们会称之为罚款,但性质上并不属于罚款。未婚生子虽然被传统的社会观念所诟病,但是法律制度上并不需要被处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
    2023-03-08
    398人看过
  •  教师经商应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教师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或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开除处分。教师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在职教师如果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并领取报酬,处理方式包括:被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则会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则会被开除处分。教师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教 师 经 商 如 何 处 理 ?教师经商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教师职责无关的活动或者经营活动。如果教师违反上述规定,将会面临以下法律制裁:1. 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
    2023-09-04
    66人看过
  • 破产企业可以请律师吗
    可以请律师,因为企业申请破产时必须成立清算组,其中包括请律师。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一、企业破产的单一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替代资不抵债作为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的条件,是对后者的一个限定。根据这一限定,一时不能支付但仍有偿付能力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本项标准代表了破产法起草的一个指导思想,即鼓励适用破产程序,特别是再建型的破产程序(重整、和解),以积极清理债务,避免社会中大量的债务积淀和资产闲置,并减少企业长期困境下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
    2023-03-19
    60人看过
  • 外资企业可以做儿童教育吗
    一、外资企业可以做儿童教育吗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该意见指出,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外商投资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教育活动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规定。允许外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一方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与合作办学。信息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
    2023-06-06
    353人看过
  • 教师经商规定商什么处分
    一、教师经商规定商什么处分教师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公务员干生意怎么处罚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例如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023-06-06
    231人看过
  • 教师房可以买卖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教师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教师所在单位也没有规定教师不得出售房子给他人,那么在教师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他人是可以买教师房的,否则是不可以买的。一、行政处罚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可以的,受过行政拘留过的人,不影响其报考教师资格证;教师法只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二、教师资格证能借给别人开培训班吗教师资格证是不能借给别人的。教育部2001年8月8日印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6号)第六条明确,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出借、涂改、转让。教师资格证外借的危害:1、教师资格证是国家认定注册的证书,证书中包含着个人的隐私信
    2023-03-01
    446人看过
  • 企业经营权可以承包吗
    可以,双方可以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企业完善承包经济责任制的法律形式,是发包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企业的经营权采取适当方式承包给企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承包上交利润等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的协议。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特点1、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合法行为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合同一经成立即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要承担法律责任。2、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也是传统民法所称的契约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具有特殊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虽然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在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全民企业的主管机
    2023-03-21
    322人看过
  • 国企员工家属可以经商吗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拥有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经营国有企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和企业利益。权力只能用来履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承担的职责,而不能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不正当利益。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谋取利益问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得比较明确,要求也非常严格。但一些人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将权力转化为经济利益,其中一个典型的手段就是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一、公务员是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也很难避免其为个人利益而利用自身权力为参股公司谋取利益。因此,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不得成为公司股东。二、什么叫行贿罪1、行贿罪是指为谋取
    2023-03-20
    390人看过
  • 教师可以劳务派遣吗
    一、教师可以劳务派遣吗:可以。劳务派遣制教师属于外派人员,教师也可以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在职教师。劳务派遣的教师,不属于在职教师,只有在编的教师,才属于在职的教师。因此,如果劳务派遣的教师想要考在编的话,那么就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然后再参加教育部门向全社会招聘教师的考试,合格后就可以编制到教师队伍里,而且编制后是永久的资格,没有几年一说。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在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与用工单位无劳动关系,仅有劳务经济关系,而和劳务派遣机构才有劳动关系。二、派遣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
    2023-02-25
    267人看过
  • 退休教师可以返聘吗
    可以。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退休返聘的优点(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1]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
    2023-03-02
    139人看过
  • 公职教师办培训班可以开除吗
    分情况看情节是否严重如果严重教师会直接开除,如果情节较轻学校会通报处理。家长举报,或者教育局发现,办班教师都会得到相关部门处罚。一、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以下处理方式: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二、禁止补课政策教育部〔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
    2023-06-20
    205人看过
  • 办教师资格证被骗可以报警吗
    当然可以,如果发现被诈骗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处理。接下来的操作具体如下:1、先自行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可以自己写好书面的报案材料。2、带着材料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口头报案,由公安机关记录相关内容。3、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材料或者报案人口述,由公安机关询问,并制作笔录后,进行立案审查。4、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否则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5、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一、被骗5149077次怎么报警立案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2023-04-10
    242人看过
  • 企业高管培训费可以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吗
    律师解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规定,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不得承
    2023-06-12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多>

    #工作时间
    相关咨询
    • 退休教师做教育经商行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教师属于国家职工,不能从事第二职业生意。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31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13)商业、企业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
    • 在职教师是否可以经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教师是可以经商的。目前《教师法》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应该是允许的。但教师和其他从业人员一样,要受到用人单位的一些规章制度的约束。一般来讲,只要不影响正常的教师工作,经商是没有问题的。
    • 企业可以举办职业教育学校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4
      法律解答;企业可以举办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风险提示: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
    • 企业法人可以接任高校教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7
      高校教师可以出任公司法人,法律规定的是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教师是事业干部,不受约束。
    • 教师退休后可以继续从事经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
      教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经商。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