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23:32:07 482 人看过

一、合同中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抵押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是: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n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构成要件中的区别
    (一)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比承揽合同长。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有长达6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农村耕地承包合同。而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却没有如此长的期限。(二)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具有一定没备、技术和劳动力的特殊主体,不具备这些主体则不能成为承揽人。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则只要有一定企业管理经验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承包人。不是特殊主体,只是一般主体。(三)合同的成份不同。承包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便可成立。发包人通过自己财产经营权的承包,收取相应的承包费。承包人通过自己的生产,在自己剩余利润中获取报酬。所以承包合同具有诺成合同和有偿合同的成份。承揽合同也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便可成立,承揽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将定作物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后,将定作物交给定作人,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完成工作,将定作物交付定作人的义务,定作人负有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义务。所以
    2023-03-10
    42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要约和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一、订立保险合同一般经过哪些步骤订立保险合同一般经过要约,承诺。(一)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
    2023-03-06
    355人看过
  •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规定是什么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的承诺主要有以下规定:1、承诺要及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除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约定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外,承诺一般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规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2022-06-17
    33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该承诺不构成合同
    1、承诺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即不成立。如果未建立合同,则存在以下情况:1。一个人独自签订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没有要约和承诺协议。合同的目的不确定。支付重要合同中的未付项目5。经核准登记后才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核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并履行的2。区分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协议。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合同是否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和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结果只能是合同成立与否,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结果可以是有效的、无效的、效力待定的、可变更的、可撤销的等等。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当事人有订
    2023-05-07
    18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口头承诺有效吗,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口头承诺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口头承诺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
    2024-01-03
    67人看过
  • 简述承诺的构成条件
    一、简述承诺的构成条件简述承诺的构成条件如下:1.作出承诺意思表示的主体是特定的,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在内容上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构成一个有效承诺的核心要件;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二、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承诺失效的情况如下: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该承诺无效,为新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三、
    2023-04-30
    480人看过
  •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及构成要件
    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1.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二、要约和承诺的构成要件要约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1.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项要约要发法律效,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必须具有订合同的意图。(2)要约必须向要约希望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发出。(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2.承诺的构成要件应具备以下个要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作出。(2)
    2023-05-06
    155人看过
  • 承诺的构成要件、生效与撤回
    一、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其他人无承诺资格)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例外: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无效,只能视为新的要约;承诺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的,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间届满后,承诺才到达的,为承诺的迟到,无效,视为新的要约;承诺人于承诺期间作出承诺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承诺的延迟,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受承诺的约束,该承诺有效)。5、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具有受约束的意思)。二、承诺的生效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承
    2023-02-10
    192人看过
  • 承诺的概念以及其构成要件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2、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一、承诺的撤销和撤回的区别是什么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的要约发生效力,而对于承诺的撤销是对相关内容进行否定,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效力的不同,但承诺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回。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一)撤回:是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
    2023-03-06
    381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分别指的是什么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由未来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提出,但是,提出人必须是特定的,也即必须是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以便相对人能够对之进行承诺。(2)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如具体的企业、公司或个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如社会公众,许多服务性行业大多以非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要约的相对人。超市里明码标价的商品就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3)要约必须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向相对人提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否则不应视为要约,而只能认为是要约邀请。(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所谓内容确定,是指要约应包括使合同成立的主要内容。要约的目的在于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2023-06-29
    436人看过
  • 单方面承诺构成合同吗
    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合同,是双方合意后的协议。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的方式:(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形式是通知,通知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表达承诺的意图。但是,民法典关于承诺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要约人完全可以在要约中确定其他特殊的承诺方式。同时,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采用法律不禁止的承诺方式。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内容并不禁止以行为承诺,则受要约
    2023-06-15
    232人看过
  • 什么是承诺的有效要件
    承诺的有效要件是:1、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2、除可以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3、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一、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什么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根据要约的形式不同:口头要约一般在被要约人理解时具有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在送达被要约人时具有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根据其承诺取得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承诺时间是指承诺意味着当承诺达到要约人的控制范围时,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无需通知承诺,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有效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什么是迟到承诺迟到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没有规定的有效期,已超过
    2023-03-13
    298人看过
  •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条件
    一、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条件合同要约的条件:1.要约要求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承诺的条件:1.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3.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要约成立条件有如下: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
    2023-06-04
    247人看过
  • 合同订立中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承诺
    一、合同订立中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承诺合同上的承诺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4.承诺需要在要约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5.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二、如何确定承诺函生效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三、承诺书内容怎样写承诺
    2023-09-29
    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承诺有哪些特点及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8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
    • 什么是诺成合同?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诺成合同是指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它的构成要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标的物确定;4)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就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得实际履行。
    • 承诺的构成要满足哪些要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五点: ①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④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要约人。 ⑤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 承揽合同中诺成合同有什么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1、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承揽方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 4、承揽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2。
    • 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0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构成要件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之后作出承诺,都构成迟到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当视为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