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执行程序处理破产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02:30 481 人看过

关键词:执行/破产/破产垄断内容提要:针对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中出现大量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这一现象,本文认为,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从一定程度上讲承担着破产制度的功能,本文对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做了进一步解释。本文认为,中国司法程序承担破产制度的功能是两个相互联系因素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破产的控制和垄断,破产制度进入门槛高、当事人使用制度成本高,因此导致对破产制度的需求低。另一方面,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起对执行制度大力投入,使得执行程序进入门槛低、效率相对较高,并且许多协调和组织及制度运行的成本由法院承担而不是由当事人承担。这些特点大大降低了当事人使用执行程序的成本,刺激了当事人通过执行程序解决事实上是破产问题的动机。引言从过去十来年的情况看,中国司法领域中出现了破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有趣现象。据法院内部的统计,大约30%到40%甚至更多的执行案件中,债务人没有财产还债,实际上处于半死不活、事实上已经破产的状态。①对于这些事实上已经破产的债务人,为什么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不申请破产、通过破产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选择执行程序来解决问题?为什么当事人一年申请法院执行200多万件案件,但每年进入法院的破产案件才不到一万件?如果按照40%没有财产案件的比例计算,全国法院的执行机构每年大约要处理将近80万件左右债务人事实上已经破产的案件。破产案件能够进入执行程序,这说明执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着破产程序的功能。针对破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一现象,我希望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推进我们对中国执行破产程序的认识。第一个层面是事实层面,或者对事实的重新理解和诠释层面。我希望对执行案件、执行程序和执行机构重新进行诠释。这个诠释的核心意思是,执行法官事实上在做破产法官做的事情,他们事实上在处理破产案件,执行程序承担了破产程序的功能。同时,破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不仅仅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它还影响了执行法官讨论的话题,影响了执行组织形态的构建。第二个层面是解释层面。我希望解释当事人为什么不选择破产程序,而是选择执行程序来解决事实上属于破产法的问题,执行制度为什么能够替代破产制度解决破产问题。因为这个现象涉及两个制度,因此,解释这个现象为什么发生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希望解释为什么当事人对破产制度没有强烈需求,破产制度为什么“不受欢迎”。我认为,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直接后果,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产物。这涉及三个相互联系的因素,都和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角色有关。第一,国家控制国有企业的破产,直接抑制国有企业对破产的需求,从而催生了通过其他方式,包括诉讼和执行方式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动机;第二,国家主导国有企业的破产,承担了许多破产法意义上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比如召开债权人会议、组织清算组等,也承担了许多破产法意义上的决策和裁判工作,比如如何分配破产财产,从而对国有企业的破产提供了事实上的“制度性补贴”。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这种补贴并没有惠及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第三,法院事实上提高了当事人,尤其是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进入破产程序的门槛,进一步抑制了当事人对破产制度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希望解释为什么当事人对执行制度有强烈需求。与破产制度的“不受欢迎”相比,中国的执行制度可以说是“供求两旺”。随着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法院执行资源的大力投入,执行机构“兵强马壮”,要人有人、要装备有装备、要政策有政策。1999年,中央专门为法院执行工作发了一个11号文件(以下简称“11号文件”),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院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国家的大力投入使得执行制度具备很多吸引当事人的特点。比如,执行程序进入门槛低、效率相对较高,并且许多协调和组织及制度运行的成本由法院承担而不是由当事人承担。这些特点都大大降低了当事人使用执行程序的成本,刺激了当事人通过执行程序解决事实上是破产问题的动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地产破产清算程序的潜在问题
    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需要注意的问题:1、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2、成立清算组。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破产地产公司的全面接管。4、破产地产公司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购买教育地产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购买教育地产需要注意的问题1、热炒区域不一定适合你越是被热炒的区域,泡沫也是越高,调控受到的冲击也将会越大。敏感期买房,当然要避开热炒区域,转向价值洼地,才能尽量减少房价下跌带来的财产缩水。2、对政策大方向做一定的了解政策大方向对购房者来说,是必须研究的,当决定买房前一定要考虑好应对措施。有购房者就有这样的经历,年初看好了一套房子,已经按照20%的调控前政策付清首付,结果因为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收紧,而房子最后没买成。3、在购买前对房盘做个预期开发商给你看的楼盘周边远期规划,能不能实现是个未知数,一定
    2023-08-05
    82人看过
  • 破产受理后执行程序有哪些
    1、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一、公司破产如何进行清算1、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
    2023-06-19
    334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什么为目标
    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对破产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破产清算指的是宣部公司破产之后,由清算组来接管其公司,并清算其破产财产。清算组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组织股东和相关机以关及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组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包括企业自行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然后进行破产公告的发布。一、公司如何进入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二、清算
    2023-03-08
    172人看过
  • 破产与民事执行程序
    一、破产与民事执行程序(一)关于受理破产案件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其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
    2023-06-06
    114人看过
  • 浅议进入破产程序后执行案件的处理
    一、关于受理破产案件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其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
    2023-04-29
    94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债务分配问题
    民法典对于申请破产后债务由谁来还的问题有如下规定:1、由清算义务人组成的清算组清算债务,清算义务人包括了企业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2、公司申请破产后,公司一般是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是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股份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申请破产后还有债务怎么处理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需要将债务进行抵还。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后应当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等等。并且在清算公司财产期间,需要先支付上述说的一些相应的款项,才能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给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
    2023-07-01
    218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拍卖问题探讨
    拍卖又称竞卖,是以竞争出价的方法将财物卖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是缔结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方式。这是一般市场拍卖的概念,是商业界较为广泛使用的一种社会交易方式。拍卖这种方式在司法界也被广泛运用。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就有这么一种特殊的程序-执行拍卖。通过这种特殊的程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卖为一定额量的价金,这对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及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性均具有一定的意义。当然,司法界的执行拍卖与商业界的拍卖是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的。首先,作为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执行拍卖的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并非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都可以任意拍卖。它有一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
    2023-06-10
    65人看过
  • 在执行程序中,有哪些执行异议问题?
    在执行的程序中,在执行异议方面,会产生一些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很轻松的提出执行异议的,还会通过执行异议来逃避执行或者拖延时间,最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理由也不充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这个执行异议程序会产生一些问题:1、提出执行异议门槛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规定比较宽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只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而不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或保证金。即使提出执行异议
    2023-06-23
    292人看过
  • 2023什么是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
    一、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是什么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国内的财产,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承认和执行。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
    2023-05-08
    55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与相关诉讼、执行程序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这些规定主要体现了破产程序的优先效力,同时体现了破产程序与某些相关程序的并行和启动关系。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特殊还债程序,因此破产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必然存在某些冲突,但由于破产程序注重对所有债权人达到一种公平清偿的状态,因此法律赋予其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的一种优先性。具体来说,“破产程序优先”原则在新破产法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案件管辖,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便拥有对关于该债务人的普通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权,这意味着在此之后的关于该债务人
    2023-04-23
    302人看过
  • 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一、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2)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
    2023-05-02
    500人看过
  • 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
    一、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一)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三)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四)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二
    2023-06-06
    306人看过
  • 关于强制执行程序审理期限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执行庭强制执行的时限为六个月,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执行庭强制执行的时限为六个月,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是多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二年。该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能提起诉
    2023-08-27
    265人看过
  • 破产转执行程序申请书
    一、破产转执行程序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执行转破产程序有哪些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
    2023-04-12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破产怎么申请执行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按法律规定,执行中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执行执行转破产申请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0
      参考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
    • 执行程序中遇到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0
      1、交接工作不规范。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缓刑的交付执行上衔接不严: (1)有的法院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让缓刑犯自行到公安机关报到。形成事实上的脱管。 (2)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上做法不一致,有的送到判决当地公安机关,有的送到罪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有的送到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这种混乱的法律文书送达现象,容易导致居住地公安机关因无法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缓刑犯情况而产生漏管
    • 民事执行程序时限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你还有一年时间,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民事执行程序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执行程序中申请破产程序具体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8
      1、先确认清楚该服装厂是否具有独立法人; 2、如是企业法人,且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可向该厂注册地的法院申请破产; 3、申请程序: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