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的,一般不能执行保全在先不一定有优先执行权。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的,其他债权人有权申请参与执行分配。可按债务比例分配。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采取平等主义。可分为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通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可见,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如果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则按照《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各债权人按照执行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顺序受偿,而不按比例受偿。(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规定》第九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其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支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或者冻结。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成前,可以向被执行人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因此,当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公民和其他组织实施时,查封的实施既不为债权人创造实体法优先权,也不产生程序法优先权,只使债权人获得偿还债务人财产的资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因此,在多种金钱债权并存的情况下,各债权人的赔偿顺序取决于执行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先查封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可以优先赔偿,然后债权人只能赔偿剩余财产。由此可见,在满足金钱债权的中,我国原则上也承认查封可以使债权人在程序上获得优先受偿权。
赠与房产买卖如何办理
赠与得来的房产这样进行买卖:(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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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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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保全房产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1、可以的,办理房产的诉讼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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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能卖房产给被保全人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9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一般债务人是不能够卖的,如果债务人要卖的话必须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售卖。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偷偷转卖被保全的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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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财产保全应当如何办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1.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令其作出-定行为 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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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买卖财产保全房子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6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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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房产买卖能保全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2不能。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将被人民法院执行的房屋是不能申请保全的,申请保全房屋的,只能在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三条,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