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货”手机销售商被判全额退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5:09 386 人看过

赵先生和郭女士购买了两部手机,后来得知手机是“水货”,认为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便告上法庭。日前,丰台法院判决李老板分别退还赵先生和郭女士手机款3500元和3300元;二原告退还手机。

二原告诉称,2005年9月17日,我们在被告经营的通讯器材经营部分别购买了三星牌E538手机、E738手机。不久发现该手机存在信号弱等问题,随即将手机送至指定维修机构维修,但被告知是“非三星原装正品”而不予维修,且该型号手机也从未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过。我们这才得知自己购买的手机是不符合国家规定销售条件的所谓“水货”。此后,我们多次找到被告要求退货,但被告却一直不予理睬。被告作为销售通讯器材的经营者,理应销售符合国家规定和质量要求的通讯器材。被告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故意,故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购物款3500元、3300元并照此价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销售通讯器材的经营者,应提供给顾客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及手续完备的产品,该手机不具备上述条件,现原告要求退货,法院予以支持。原告在已被告知该手机只在本店内保修,且没有保修单及质量合格书等相关手续时仍购买了该手机,应视为知道该手机是不符合销售规定的,不能认定被告具有欺诈的故意,原告要求双倍返还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销售水货商品厂家赔偿损失
    中国法院网讯无国家“3C”强制认证,违约更换主芯片,致使机顶盒无法接收高清节目。近日,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机顶盒供应合同案,法院责令销售水货机顶盒的厂家退货赔钱。2008年5月,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大显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机顶盒供应协议:大连大显公司为楚天有线襄阳公司提供大显牌DC-858-HD型号的电视机顶盒300台,每台880元。协议要求大连大显公司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楚天有线襄阳公司经营的网络标准。大连大显公司将300台机顶盒发运至我市后,楚天有线襄阳公司支付了26.4万元的全部货款。2009年,该款机顶盒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该型号机顶盒未获得国家指定认证机构的“3C”强制认证,无“3C”认证标志,不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质监部门对大连大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楚天有线襄阳公司发现,大连大显公司销售的该批机顶盒没按合同约定安装指定
    2023-04-24
    294人看过
  • 新手机为“水货”买主状告销售老板有意欺诈
    赵先生和郭女士在去年9月份购买了2部三星牌手机,后来才得知手机是“水货”。于是赵先生和郭女士将卖给他们手机的李老板告上法庭,丰台法院近期审理了此案。赵先生和郭女士起诉称,2005年9月17日,我们在被告经营的通讯器材经营部分别购买了三星牌E538手机、E738手机。在购买该机不久后发现该手机存在信号弱等问题,随即我们将该手机送至三星手机的指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但被该机构告知该手机为“非三星原装正品”而不予维修;且该型号手机也从未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过销售。我们这才得知自己购买的手机是不符合国家规定销售条件的所谓“水货手机”。此后,我们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对该手机进行退货,但被告却一直不予理睬。我们认为被告作为销售通讯器材的经营者,理应熟知遵守国家有关通讯器材的销售管理规定,销售符合国家规定和质量要求的通讯器材。被告向我们销售“水货手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故意。故起诉分别要求被告返还购物款35
    2023-06-09
    66人看过
  • 万元手机竟是“串货”消费者怒告销售商
    张先生在大中电器以9400元的价格购得一部诺基亚手机,却被诺基亚客服中心告知此手机是串货。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张先生将大中电器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张先生诉称,2008年12月,他在大中电器良乡店以9400元的价格购得诺基亚8800手机一台。该机在2009年2月至5月频繁发生故障。张先生最后将其拿到诺基亚客服中心进行维修,但客服中心经过检测后,告知张先生该手机是串货,因此不能进行修理及换机。随后,张先生多次找大中电器洽谈此事,可对方一拖再拖。8月底,大中电器承认错误并同意退机赔偿。张先生拿着所有手续前去办理,大中电器以照相为由将发票等原件拿走,之后以手续中没有发票原件为由拒绝理赔。张先生认为,大中电器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大中电器双倍返还购机款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两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零售商售货退货折扣规定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换货的时限规定换货是指产品出售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性能性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要求换同一产品的行为,提出这种要求,一般规定是在产品售出七日内或经三次修理仍不能解决问题,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提出换货要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2023-07-08
    321人看过
  • 直播带货销售额没完成服务费退不退?
    一、直播带货销售额没完成服务费退不退?1、可要求退还。一般来说,商家与主播或者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约定最低销量或阶段性销量目标。如果达不到目标,是可以依照签订合同,退还相关服务费的。2、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真实有效,签订服务合同要尽可能细致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也要约定补充或变更条款,必要的时候还要商定何种情况下可以解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遇到直播带货销售额没完成退服务费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
    2023-06-12
    364人看过
  • 公司销售水货如何处罚
    水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假货。针对公司销售水货的行为,相应的处罚如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2023-03-21
    355人看过
  • “太阳能”质量缺陷不够热商家被判全额退款
    家住山区农村的王平找人安装了一套太阳能热水系统,用于取暖和洗浴,安装完工后,该套太阳能热水系统屡经调试不能达到热水器公司承诺的取暖与洗浴的温度,于是王平将该热水器公司业务经理张宏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并一审判决王平胜诉。原告王平诉称,2007年10月25日,自己与某热水器公司业务经理张宏订立了太阳能安装合同书,约定由张宏为自己安装一套太阳能热水系统,用于取暖和洗浴,温度可以达到20摄氏度以上,价款30000元。安装完工后,该套太阳能热水系统屡经调试不能达到张宏承诺的取暖与洗浴的温度。2008年1月26日,张宏向王平出具保证书,承诺如该太阳能热水设备不能达到室内暖和的温度,则全额退款。后该产品经司法鉴定被认定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不合格产品。王平认为张宏无经营安装太阳能系统的相关资质,隐瞒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出虚假承诺,诱使消费者购买太阳能产品
    2023-06-09
    494人看过
  • 警惕手机销售商蒙骗新手法
    手机销售商以各种名义蒙骗消费者以逃避手机“三包”、退货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广东省消委会日前警告广大市民,在手机“三包”期内,消费者若发现手机故障,要到商家指定维修点进行修理,且一定要求维修点如实完整作好维修记录,并妥善保存。近日,林先生购买国产某型号手机,3个月内手机因信号差、接打电话常断线等问题,到手机销售商指定的修理点修理两次仍不能使用,林先生根据“三包”规定要求更换手机,但销售商以其中一次修理记录为手机“软件升级”,而非修理为由,拒绝林先生更换手机的要求。有关人士称,这种以“软件升级”代替修理记录逃避“三包”的现象,应引起广大消费者警惕。据专业人士介绍,手机软件升级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更新换代型升级,通过技术开发、软件设计创新,使手机的功能、性能、质量等方面更齐备和多元化;二是修复型的软件升级,由于原软件版本缺陷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一般整批同型号的手机均存在同样的问题,通过技术改良,
    2023-05-29
    190人看过
  • IPCom威胁零售商不得销售HTC手机
    德国专利公司IPCom表示,由于HTC未遵守法院做出的禁售令,公司已要求德国手机零售商停止销售HTC手机,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同时,IPCcom向德国曼海姆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HTC不遵守2009年的裁决进行处罚判决。如果德国法院做出罚款判决,HTC可能要为此支付数百万欧元,并且在该市场的地位也会受损。据市场调查公司IDC称,HTC在德国每年可以卖掉约200万部智能手机,约占公司年销量的4-5%。曼海姆法院是在2009年2月对HTC与IPCcom的专利纠纷做出的裁决,要求禁止销售使用UMTS技术的HTC手机,如违反禁令,每次最高可处以25万欧元罚款。HTC所有的智能手机都使用了UMTS技术,上月该公司撤回了针对2009年裁决的上诉,使原裁决得以强制执行。IPCcom已在一周前要求HTC停止销售和分销智能手机,并在本周一向法院申请执行销售禁令。HTC称,禁令只覆盖一款已不在德国销售的手机。虽
    2023-06-05
    221人看过
  • 商品影响二次销售能不能退货
    一、商品影响二次销售能不能退货购买产品影响到二次销售的,不属于质量问题商家有权不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二、网购质量问题可否要求网站先行赔付可以和商家协商。一般情况,都是有流程的。怕买家不退回货物。所以不会先赔付的。可以到网站后台申请退货,选择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商家承担来回运费的)。然后商家同意退回后,买家联系快递公司退货处理。到网站填写退货单号。等到商家签收退货后,可以联系商家退款。切记:有些商家让买家
    2023-06-07
    450人看过
  • 销售代理合同(手机销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资格、区域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特约批销商”。2.乙方______________
    2023-04-23
    369人看过
  • 手机广告刊登有误联通被判退货赔钱
    中国法院网讯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因手机广告刊登有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近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退还消费者购买手机款1901.3元,赔偿经济损失26元。2003年9月12日,中国联通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晚报》第35版上刊登“彩屏三星x199精华版”销售广告。在广告中称消费者可花2100元购买价值2580元的三星x199精华版手机一部、200元话费、58元的如意133号卡一张。关于该款手机的功能,广告称为6万5千色彩色内屏。消费者裴先生在看到广告后,于9月13日在北京联通牡丹园营业厅花费2100元购买了该款套装手机。但此后裴先生得知,其购买的手机并非6万5千色彩色内屏,而是4096色tft彩色内屏,于是,他认为联通北京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要求退货,返还购机款2100元,加倍赔偿2100元,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被告联通公司辨称,广告与事实有出入属实,但此系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所致
    2023-04-24
    252人看过
  • 销售过期商品的罚款数额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销售过期商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
    2023-07-07
    464人看过
  • 8600元买来水货iphone销售商加倍赔偿消费者
    中国消费网讯花8600元购买的苹果手机竟是水货,北京市消费者包先生将销售商某数码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某数码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某数码公司加倍返还货款,包先生退回手机的判决。包先生诉称,2008年5月,他在某数码公司购买了1台8Giphone苹果手机。去年3月15日,包先生意外得知,苹果手机没有经过国家3C强制认证,从未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自己所购手机为水货。随后,包先生找到某数码公司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包先生认为,某数码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并加倍赔偿损失。某数码公司辩称,包先生提供的手机发票联和销售凭证上没有写明手机型号,不是该公司销售的。今年3月,崇文区法院一审判决某数码公司加倍返还货款,包先生退回手机。某数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某数码公司出具的发
    2023-06-07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孩子10岁手机被偷可以全额退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依据上述规定,你儿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他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购买了手机,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对孩子购买智能手机的行为未予
    • 商标侵权售款退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赵律师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合同规定:甲方在乙方打款七日内处理订单并发货.但是我们八月五日打款后公司以所订货物没有为由直到9月17日才将货发齐.所以导致我们上个月无商品销售,才造成了这个月打款晚了五天.我们现在跟他们怎么解释他们都不听.坚决说我们已经中止合同并且不返品牌使用费.我们应该怎么办好啊
    • 买了水货手机,3天坏了,能退款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可以向你们当地消协部门投诉,请消协协助解决
    • 销售为由拒绝退货的是零售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零售商无权以促销为由拒绝退货。根据法律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因此只要促销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零售商就应当给消费者退货。
    • 微商出现售假货真的会被退款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分析判断,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