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指挥部是法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6 00:31:44 452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指挥部是法人吗

拆迁指挥部并非事业或行政部门,为临时机构或非法定组织,由地方政府组建并承担拆迁协调指挥职责。

拆迁工作完成后即解散。

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与被拆迁者签署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而被判定无效。

因此,拆迁指挥部无需承担民事及行政责任。

《国务院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征地批文过期了还能拆迁吗

此举不合法,依据相关法例,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用经过核准后两年内如未使用或未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则该批文将自动失效。

因此,以过期的征地批文进行征地是非法步骤。

所谓“征地批文”,系指政府依序审批,对需拆迁之地进行征收的法律文书。

其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期限届满后需再行审理。

然而,即便征地批文过期,拆迁仍可继续进行。

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解读:首先,征地批文过期与拆迁实际状况密切相关。

拆迁过程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延迟,如施工计划变更、资金筹集等。

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征地批文的有效期。

其次,政府亦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征地批文过期后,进行相应的延期手续办理。

例如,可重新准备补充资料,提交延期申请,并通过相关审批流程后,再次办理征地批文的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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