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合同的无效特征有哪些
合同无效有以下特征: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3、具有不履行性,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当事人不需要履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还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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