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地点在哪里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二楼
二、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条件有哪些
1、核报单位、票据人员姓名与申请报销对象是否相符
2、票据金额是否正确;
3、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4、票据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规范,印章是否齐全,有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
5、票据是否与处方、明细费用清单相对应。
四、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五、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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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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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州工作扬州工伤待遇大概怎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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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会被支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5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并评上伤残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才会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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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待遇是什么,由谁承担支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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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怎么申诉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1、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将结论书交至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2、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或者对数额有争议的,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你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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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待遇和工资福利支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3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或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