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负责人需要将事故上报,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收到报告的单位,需要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于违规不上报的情形,负有上报职责的公民可能会受到刑罚。
一、三人以上死亡事故怎么追责
1、三人以上死亡是较大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4、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等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刑事处罚吗
370人看过
-
怎样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275人看过
-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是生产安全事故
420人看过
-
副处如何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384人看过
-
安全重大事故什么样的算是重大安全事故
458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与重大安全事故罪
156人看过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
工程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样处罚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多少陕西在线咨询 2024-04-09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多少,具体如下:1、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需要进行处罚的,一般会对根据事故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处罚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百;2、根据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情形进行处罚,如果发生事故以后单位不立刻进行抢救,那么会罚款百分之百的罚款。
-
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0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