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消费者诉义利面包硌伤牙索赔万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25:18 84 人看过

自称食用义利果料面包将牙齿硌伤,任女士将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因不服一审判决,任女士又提起上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起上诉案。

2005年1月20日,任女士在京客隆王四营便利店购买了一个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料面包。

2006年3月,任女士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回家食用面包时,被夹在面包中的一粒大沙子硌伤牙齿。后任女士立即持购物小票、面包及沙子找到便利店,该店经理让任女士到医院检查并通知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经医院诊断,任女士上下两颗前牙松动,医生建议拔除,后转专科医院治疗仍未保住牙齿,只得镶牙替代。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故要求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医药、交通、存车等费用及精神损失共计1.2万余元。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辩称,任女士的主张证据不足,起诉没有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任某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在食用义利公司生产面包过程中被硌伤的事实,其要求义利公司赔偿损失证据不足,故驳回了任女士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任女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4.5元白酒“养”虫消费者索赔1.2万
    家住安阳市北关区的市民马先生花4.5元钱买的酒里发现一只小虫子,于是向商家索赔1.2万元。在这瓶名为沱牌酒的白酒里,笔者看到,里面漂浮着一只黑色虫子。马先生说,这瓶酒是他在自家楼下的小卖铺购买的,只花了4.5元。笔者多次拨打了酒瓶上所留的沱牌酒厂家电话,但无人接听。安阳市工商局北关分局洹北工商所副所长黄震表示,他们初步认定马先生购买的是一瓶真酒。经他们与该白酒在安阳的经销商李某调解,对方答应补偿马先生一箱12瓶的白酒。但马先生称,他长期喝这个酒,他要求该酒厂退还买酒的费用,并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2000元,公开赔礼道歉;此外,还要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笔者认为,首先马先生为协商此事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误工费都可以进行索赔;另外,也可以适当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但马先生提出的索赔额度显然过高。
    2023-06-07
    481人看过
  • 顾客吃糕点硌碎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顾客吃糕点硌碎牙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看实际情况才能决定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日前,一位顾客周-女士买了一份糕点,在一周后准备享用时,一口咬下去,突然嘎嘣一声,然后牙齿一阵疼痛,口中鲜血直流,原来他在糕点中咬到了一枚5毛钱的硬币。“事发后长达一年,我曾经向工商局、食药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均未得到解决。”周-女士称,无奈之下,她将商家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法院审理结果:法院表示,周-女士虽未构成伤残,但结合其受伤部位及长期、多次就诊情况,法院对周-女士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予以采纳,金额酌定为1000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府公司赔偿周-女士2.5万余元。律师解读:当下问题食品致害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很多当事人遭遇食品侵害后不懂得保留证据。在审理案件中,如何证明涉案的商品是由消费者购买,以及购买的产品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是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的关键。购物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
    2023-06-12
    496人看过
  • 消费者人格受辱,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导读】汪女士在汉福公司旗下的家乐福超市购物,见西麦麦片开展买五赠一活动,遂购买20袋,在促销员的协助下,将4袋赠品装入购物袋。谁料结账时,收银员认为,附赠麦片没有粘贴赠品标签,应当足额付款,汪女士不依。争执一会儿后,保安走过来,将物品带到办公室,并逐一拍照,还让汪女士签字。汪女士患有眼疾,没有细看表格内容,即行签名。促销员贴好标签,这才顺利结完账。几日后,汪女士和丈夫来到超市,要求查看签名的表格,竟看到窃嫌姓名一栏有她的名字,签字及所购物品成为窃嫌截图。令汪女士惊讶的是,除了签名系她书写外,其他内容均不是出自她的笔迹,她选购的全部物品都被列为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均为教育释放。汪女士要求超市书面道歉,不料遭到拒绝。协商无果,汪女士遂以个人尊严和名誉权受损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在营业场所和媒体上公布道歉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法院审理
    2023-06-08
    428人看过
  • 消费者损害赔偿要求指南
    消费者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请求消费者协会维权消费者协会如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消费者协会对投诉的受理,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1、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
    2023-07-06
    218人看过
  • 消费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身损害包括哪些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家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的经营者予以赔偿。消费者可以请求的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致人残疾的,除上述几项以外还包括: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生活自助用具费、生前抚养人、赡养人的生活费和残疾人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有如下两个:1.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2.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4-05-12
    213人看过
  • 山楂片崩裂大槽牙消费者诉超市索赔_消费维权
    吃山楂片崩裂大牙,治疗过程痛苦不堪。本网近日获悉,46岁的华女士以身体权纠纷将北京某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北京某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3371.07元,要求对有问题山楂片做质检并出具报告,超市口头及书面道歉。原告诉称,2009年5月6日,华女士从二十六分公司处购买了山楂片,在食用时被里面不该有的山楂籽崩裂一颗大槽牙,后在二十六分公司两位店长的建议下,华女士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干槽症”,经两个月的治疗才完全康复。现因两超市在事发后便不配合华女士的治疗,也不帮助华女士查找生产厂家,并坚决否认事情的发生,故华女士起诉要求两超市赔偿华女士拔牙及治疗费、镶牙费、交通费、精神补偿等共计13371.07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3-06-07
    241人看过
  • 意外伤害花费万元保险索赔
    伍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分别于2003年5月、7月签订了两份人寿保险合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和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合同。2003年8月11日至2003年8月14日,伍某某因右眼遭受了穿孔伤并化学伤在医院进行手术和治疗,共支付医疗费10596元。后经人民检察院法医门诊鉴定,其损伤符合《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第4级第6款的规定。伍某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保险金索赔。保险公司认为,伍某某不能提供受伤的具体地点及知情人的联系方式,虽经努力仍未核实到有利于伍某某主张的意外伤害证据,且伍某某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受伤的时间及经过,因此无法对此次事故进行认定。故将理赔资料悉数退还,待补充新的证据后再行理赔。伍某某不服上述处理,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合计236496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审一审法院认为,伍某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约定保
    2023-04-23
    361人看过
  • 消费者干洗皮衣索赔1500元
    2008年2月16日,秦某将一件新购女式夹克皮衣上装(价值3500元)拿到市某干洗店干洗。3月10日秦某按约定的日期取衣时,却发现皮衣除了褪色,发硬外,皮衣局部还有黑斑点。秦某找干洗店两次商量未果,于当月26日投诉。经市东城分局投诉站的工作人员调查,该干洗店不具备接受此业务的范围,应该负完全责任:干洗店向秦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并免收其干洗费用150元。点评:近年来,从事洗涤服务行业的商家发展不平衡,规模大小不一;一部分洗涤小店开开关关,洗涤质量很难保证,致使洗涤服务行业消费纠纷不断。为此,消委提醒消费者,在送洗之前最好认真阅读衣服上标明的洗涤注意事项,避免洗涤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应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洗衣店,一定要看他们是否有营业执照,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应主动和店主协商,协商未果时向消委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2023-06-07
    103人看过
  • 方便面里现活虫消费者索赔60万
    2008年10月25日,周先生从小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康师傅面霸,当时由于不满一整箱,超市工作人员给他配了八袋康师傅红烧牛肉面。26日中午,女儿放学后煮方便面时发现,菜包倒进锅里时结满了蜘蛛网样,当时女儿感觉恶心没吃。10月30日,妻子也是在煮同样的方便面时,发现了这个未开包的菜包里,有只活虫在蠕动。这包问题方便面的生产日期是8月23日。感到气愤、恶心的周先生当天下午就找到了出售方便面的超市讨说法。在超市联系下,当天下午,康师傅石河子生产厂家代表来到周先生家,核实了菜包有活虫情况并提出赔偿1000元,但被周先生拒绝了。11月3日,周先生在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赔偿答复后,提出了60万元的巨额赔偿。
    2023-06-07
    83人看过
  • 【损害赔偿】金威啤酒爆炸伤人遭索赔万元金威只愿赔1000元
    吴先生与同事聚餐时,饭桌上的啤酒瓶爆炸,弄伤了吴先生的右眼。吴先生日前将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和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9400余元。金威则表示只愿意赔偿1000元医疗费。吴先生说,2006年9月25日晚上,他与几名同事在员村某餐厅聚餐,席间要了十多瓶金威啤酒。忽然,放在桌上的其中一个酒瓶爆炸,飞溅的玻璃碎片刮到吴先生的右脸部。餐厅老板和同事赶紧将吴先生送至附近的私人诊所,老板又叫来了啤酒代理商黎某。治疗后,黎某代表啤酒公司支付了医疗费800元。第二天,吴先生依旧觉得右眼疼痛难忍,便让黎某陪同他到中山三院检查,被诊断为眼角膜裂伤。医院建议吴先生住院治疗,黎某拒绝支付3000元住院押金,称这么大的数目,要向公司请示。此后,吴先生便再也没拿到啤酒公司的赔偿费用。金威啤酒公司和金威啤酒酿造公司对吴先生的高额赔偿提出异议,并指出吴先生就诊于私人诊所,其医药
    2023-06-08
    58人看过
  • 消费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或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消费官司。具体做法如下:1、谁有权起诉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起诉的。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有权起诉呢简单地讲,有诉权的人方可起诉。诉权就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诉权呢这就要看他是否与案件存在直接厉害关系,或者他是否是案件的权利主体。例如,一起有关商店出售劣质食品致使消费者中毒的案件,有权要求商店赔偿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的,是那个中毒的消费者。他与这一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享有诉权,即他有起诉权。2、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
    2023-02-04
    67人看过
  • 消费者发现4.5元酒里有虫索赔1.2万
    安阳一名消费者自称花4.5元钱买的酒里发现一只小虫子,于是向商家索赔1.2万元。昨日下午,家住安阳市北关区的市民马先生拿着一瓶没有开封的白酒,生气地说:酒里居然还养着一只虫子!在这瓶白酒里,记者看到,里面漂浮着一只黑色虫子。马先生说,这瓶酒是他前几天在自家楼下的小卖铺购买的,只花了4.5元。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了酒瓶上所留的白酒厂家电话,但无人接听。安阳市工商局北关分局洹北工商所副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初步认定,马先生购买的是一瓶真酒。经他们与该白酒在安阳的经销商李某调解,对方答应补偿马先生一箱12瓶的白酒。但马先生称,他长期喝这个酒,他要求该酒厂退还买酒的费用,并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2000元,公开赔礼道歉;此外,还要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安阳市大沧海律师事务所的秦律师说,马先生为协商此事,由此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误工费都可以进行索赔;另外,也可以适当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但马先生提出
    2023-06-07
    142人看过
  • 受到消费者消费者损害的赔偿有哪些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在不同情况下,消费者应向谁要求赔偿做了具体规定:(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
    2023-02-21
    295人看过
  • 两兔牙被毁八颗牙索赔40万元
    一、两兔牙被毁八颗牙索赔40万元当个体遭受人身伤害,特别是牙齿损伤时,法律提供了相应的赔偿标准。1.具体到打掉两颗牙齿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轻伤二级,并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上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未达到民事残疾等级,赔偿会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但通常不会超过一万,具体数额取决于实际医疗开销。3.值得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需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范围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广泛的范围,法律明确规定了应当包含的各项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2.此外,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详细的赔偿项目是为了确保受害者在经济上得到充分的补偿,以便尽可能恢复到受伤前的生活状态。三、解决赔偿纠纷的途径面对赔偿问题的纠纷,有多种
    2024-01-19
    15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消费损害赔偿索赔的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消费者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均可纳入索赔的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消费清单、交费单据等。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应对损害的后果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的相关证据予以保存、保全。
    • 损害消费者利益赔偿是怎么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3
      依据法律,三倍赔偿和十倍赔偿不同时适用。 “三倍赔偿”是即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的内容,该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假设你的购物行为发生于2014年3月15日以后,就可以获得价款三倍的赔
    • 顾客吃糕点硌碎牙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看实际情况才能决定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日前,一位顾客周女士买了一份糕点,在一周后准备享用时,一口咬下去,突然嘎嘣一声,然后牙齿一阵疼痛,口中鲜血直流,原来他在糕点中咬到了一枚5毛钱的硬币。 “事发后长达一年,我曾经向工商局、食药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均未得到解决。”周女士称,无奈之下,她将商家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
    • 餐馆免费请吃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如何索赔?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消费者可向餐馆提出索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经营行为,重点要看其是否“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而赠与行为明显特征是无偿性,受赠人无须付出任何代价或受到赠与人的控制,是没有营利性的。餐馆作为经营者虽然是免费吃请,但其吃请的目的是扩大餐馆的影响,是为以后从事营利性服务作的
    • 消费者索赔时能否包含精神损失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时,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因此,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损害,是不在法律所规定的能够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之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