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告离婚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7:52:01 55 人看过

公告离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公告离婚一般适用于诉讼离婚案件,且一般是指缺席判决;

2、公告离婚的当事人必须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人员;

3、公告离婚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离婚诉讼后找不到原告人怎么办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不应诉怎么处理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一、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但根据实践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三、被告缺席时,法院可以按以下情况判决:

1、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

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解释的要求处理。

2、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

三、离婚纠纷被告失踪如何送达

离婚案件中常会出现,一方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此被告失踪在离婚纠纷中时常发生,法律也对此有特别规定,那么这里我对这个问题要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最高院关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方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决。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过被告缺席判决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原则,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法院还是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家事案件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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