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和遗失物的对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00:44 95 人看过

善意取得遗失物不适用: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被他人转让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合格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的保管:根据法律的规定,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分遗忘物和遗失物?
    本文研究了占有人和遗忘物占有人之间的心理状态、占有变动模式和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差异。在占有人失去物品占有时,通常是无意识的,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则是有意识地将物品放置在特定位置。拾得人可以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品遗失的地点,而遗失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则享有。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来看,遗失物占有人在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而且事后也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相比之下,遗忘物的占有人则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在某个地方,事后也能够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2.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言,拾得人对于所拾之物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往往会有直观的判断。3.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4.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2023-10-27
    160人看过
  • 什么是刑法中的遗忘物和遗失物?
    我国法律规定,规定拾得他人遗忘物而后占为己有且找到后拒不交出的,根据金额的多少和情节情况,判处不同时间的有期徒刑和不同金额的罚金。遗忘物可以是侵占罪的刑事处罚,而遗失物没有做规定,但是可以追究遗失物的民事责任。怎么认定侵占他人遗忘物认定侵占他人遗忘物的条件有: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且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3、行为人所侵占的埋藏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
    2023-07-25
    137人看过
  • 什么是民法上的遗失物和遗忘物
    遗失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失物的定义不尽相同。笔者认为,遗失物是由占有人确定,但由占有人遗失的动产。遗失物的构成要件包括:。失物不是无主的财产。丢失的财产归某人所有,但不归他人所有。与无主财产不同,无主财产可以成为优先购买权的客体,而无主财产不能根据优先购买权取得所有权。同时,“遗失”一词的意思是下落不明,因此只能遗失动产。不动产的位置是固定的,即使被其他东西覆盖,也不能丢失。权利是法律对权利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的允许或承认。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权利是不会丧失的,但一些物权凭证,如提单、仓单、记名证券等,都可能丧失。占有人失去占有权。占有权的丧失是指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状态是否丧失,取决于客观情况和社会观念。但是,控制权的丧失必然是一定的丧失。如果控制权一时无法实现,就不能称之为占有权的丧失。如果物体从高楼上掉下来,动物进入另一个人的领地,主人或拥有者应该被允许
    2023-05-08
    416人看过
  •  遗失物无因管理的认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无因管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是指在缺乏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无因管理是指在缺乏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因此,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责 任 承 担 : 无 因 管 理 拾 得 人 的 责 任 与 义 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人,为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拾得人的责任与义务是该行为的重要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6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
    2023-09-02
    376人看过
  • 拾得人是否有权收取遗失物遗忘物保管费?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对拾得物有什么义务和权利拾得人对拾得物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如下:1、拾得人对拾得物有报告义务、保管义务、返还义务。报告义务,拾取人拾取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保管义务,拾取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坏或者灭失遗失物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返还遗失物的请求权,拾取人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权利人;2、拾得人对拾得物有费用偿还请求权、意定报酬请求权、拾得人遗
    2023-08-17
    82人看过
  • 无因管理和拾得遗失物区别在哪
    一、无因管理和拾得遗失物区别在哪无因管理和拾得遗失物区别在于:拾得遗失物是无因管理的一种前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一般拾得遗失物后会进行无因管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二、无因管理的特点无因管理的特征如下: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3
    2023-09-19
    125人看过
  • 遗失物的保管我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要对遗失物进行妥善保管,如果拾得人故意丢失或者损毁遗失物,以及对遗失物的丢失或者损毁具有重大过错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一、遗失物的定义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印象中的遗失物是指丢失东西。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素质也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具有拾金不昧的好精神。然而,从严谨专业的法律角度上来讲,遗失物一般需要是动产。如果是不动产的话,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会成为遗失物。遗失物需要无人占有。在拾得前,遗失物必须不被任何人占有。如果只是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就不构成遗失。遗失物需要是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二、遗失物多少天归国家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
    2023-04-03
    327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可以向失主要保管费吗
    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拾得人的权利: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拾得人的义务(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拾得遗失物的特征1.遗失物是具体的
    2023-04-17
    390人看过
  • 遗失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一、遗失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条是关于遗失物的保管的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前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失物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二、侵占遗失物的相关规定(一)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
    2023-06-01
    137人看过
  •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报酬比例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报酬是不计入财产价值总额,也就是说不按比例收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担保权人优先受偿
    2023-12-14
    357人看过
  • 物品遗失警察不管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物品遗失警察不管吗物品遗失警察不会不管,而是有其特定的处理方式。1.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是被偷窃,这属于刑事案件范畴,警察会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2.对于单纯的遗失,如个人疏忽导致的物品丢失,警察通常不会直接立案侦查,因为这并不构成犯罪行为。3.但警察可能会提供帮助,如查看现场监控录像,以协助失主寻找线索或确认是否有人捡拾并可能涉及非法侵占。因此,说“物品遗失警察不管”并不准确,警察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或指导。二、遗失物品涉及的法律问题遗失物品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侵占方面,当遗失物品被他人捡拾并拒绝归还时,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占。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遗忘物与遗失物在法律上有所区别,遗忘物通常指的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
    2024-08-07
    338人看过
  • 被盗窃的物是遗失物保管人要负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物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人对遗失物脱离自身占有并非自身意思表示的结果,所以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对遗失物的占有是一种无权占有,即拾得人并非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但因拾得人的拾得行为,对遗失物具有一种占时性的占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遗失人所有。为了将遗失物的无权回归到其正常的应有状态,法律规定了该遗失物的返还制度。即遗失物的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遗失物的合法所有人,或者交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部门,由所有人进行领取。对于遗失物在被所有人领取前的无权占有人对遗失物的保管义务的大小,民法典所确定的义务比不当得利宽松。遗失物
    2023-02-12
    415人看过
  • 关于遗失物的保管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失物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的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
    2023-07-24
    286人看过
  •  托管物品遗失后的赔偿途径
    该段内容讲述了无偿托管物品的保管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但若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若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托管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丢失,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四条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物】
    2023-08-30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8
      法律分析 对于遗失物进行的保管活动是指拾得人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需要赔偿损失。
    • 法律对保管遗失物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2
      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要对遗失物进行妥善保管,如果拾得人故意丢失或者损毁遗失物,以及对遗失物的丢失或者损毁具有重大过错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对遗失物的保管不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2
      遗失物丢失后,物的所有人可能知其已经遗失或者不知道其处于遗失状态,故而,舍得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捨得物负有保管的义务。若非由于捨得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大造成保管不当,保管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无因管理和遗失物的定义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 被保管物遗失赔偿金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保管合同成立,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转移保管责任,改变保管地点所造成的保管物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保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该法三百七十二条规定“保管人违反前款定的,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