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试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20:23 354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此办法。

第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在实施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

第五条风险评估应当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并建立专项档案,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等方式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方案在拟征收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也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评估论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风险评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确保客观、准确。

第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四)是否会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

(五)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能否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

(六)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

第七条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做出风险存在、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预警评价,并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和不可实施的建议。

第八条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收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批准手续、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人基本情况,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等有关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估价,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情况,被征收房屋的租赁情况;

(二)项目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包括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及建议;

(三)对因征收项目实施产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因征收可能引发的其他类型矛盾等问题进行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的相关情况;

(四)征收项目风险防范及维护稳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

(五)征收项目实施中可能引发矛盾问题的化解方案、途径,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

(六)评估结论。

第九条对于可实施的征收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中应包含风险评估预测,针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和紧急处理措施的应急预案。

对于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征收项目,在评估风险预警评价建议转化为可实施前,一律不予实施。

对符合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点项目,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注意做好社会稳定性控制预案,明确应对措施。

第十条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分别做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以政府名义下发给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一条市、区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做好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及社会稳控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改正和批评教育;对于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理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的;

(二)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实施评估的;

(四)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未按照应急预案或化解方案开展工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7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与原拆迁办法,有哪些不同?
    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征收办法推出了增加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对补偿标准进行了4个方面的调整等惠民利民重要举措。增加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和调查结果公布的规定。2、增加了征收补偿方案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的规定。3、增加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规定。4、增加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的规定。5、增加了奖励标准。《征收办法》规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的,征收范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奖励;20日至30日内搬迁的,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
    2023-06-02
    483人看过
  •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4月5日施行
    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近日印发的一份《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了解到,在从事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过程中,估价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该规定将于2012年4月5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在市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发布。内容应包含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名称、四至范围、征收房屋大致户数及建筑面积,完成评估时限、需要估价机构数量、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以及估价机构报名的起止时间、地点、
    2023-04-22
    71人看过
  •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与原拆迁办法,有哪些不同?
    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征收办法推出了增加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对补偿标准进行了4个方面的调整等惠民利民重要举措。增加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和调查结果公布的规定。2、增加了征收补偿方案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的规定。3、增加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规定。4、增加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的规定。5、增加了奖励标准。《征收办法》规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的,征收范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奖励;20日至30日内搬迁的,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
    2023-04-19
    15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怎么评估
    国有土地征收评估如下:制定评估方案,向市建设局备案;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依据对征收重大政策征求的意见进行论证,评审政策可行性和科学性;作出评估评测,制定应急预案;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一、宅基地拆迁补偿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500元。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
    2023-03-19
    464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的评估
    1.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的确定原则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因公共利益征收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而公平补偿的基本要求即为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以征收决定公告日作为评估时点后,应当尽可能快速通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者作出补偿决定的方式,及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并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补偿的实质公平。因此,对上述法律规定中有关“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规定,就应当结合《征补条例》有关“公平补偿”条款,作统一的法律解释,而不能静止、孤立、机械地强调不论征收项目大小、征收项目实施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单方责任,也不考虑实
    2023-04-26
    177人看过
  •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通过审议
    补偿金最高可多拿旧房评估价15%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最高标准提高,原搬迁奖励单列广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最高补偿标准将提高!14届1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补偿总额达到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外,原搬迁奖励还可额外获取,补偿金最高可多拿旧房评估价的15%。单列搬迁奖励激励早签约早搬迁2011年9月,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有效期3年,今年到期。为此,广州市对《意见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形成了《办法。记者了解到,《意见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补偿总额为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旧房评估价)、征收奖励与搬迁时限奖励三部分之和,最高不能超过被拆迁住房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即一手房价)。《办法调整了补偿标准,规定征收奖励与被征收房屋类似
    2023-05-29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详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
    •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办法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2、因征收住宅房屋需要临时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的标准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这需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征收其评估方法是不同的。一般有市场成本法、收益法、假设代为建设法(一般是在建工程征收)。老百姓通常碰到最多的住宅房屋征收是采用市场成本法评估,商业用房视情况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成本法评估,一般是最高使用原则评估即最大补偿为原则。所谓市场成本法依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按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操作时被征收房屋以与当地相同区位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十二个月内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