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有未遂形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3:39:08 84 人看过

一、行为犯有未遂吗

行为犯有未遂。行为犯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犯罪未遂的形态有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未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

二、行为犯与结果犯有什么不同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不同在于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

三、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

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情节犯,指的是“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

2.行为犯,指的是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为犯危险犯有无犯罪形态?
    一、行为犯危险犯有无犯罪形态?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2、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3、举动犯。举动犯,是指行为人一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就完全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犯罪一经着手即告完成。行为犯的一种。在这类犯罪中,只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自动中止与犯罪既遂之分,而没有犯罪未遂和实行阶段自动中止存在的可能4、危险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
    2023-04-29
    220人看过
  • 犯罪预备形态未遂可以认定吗?
    不可以认定,两者不可以同时适用,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分主要是从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所区分的。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一、法律依据《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2023-04-10
    83人看过
  • 行为犯的概念及其既遂形态研究
    不可否认,行为犯的概念最早是由大陆法系学者提出并运用的,而且是把行为犯和结果犯这两个概念作为对应的范畴加以研究的。如日本有些学者认为:“根据构成要件,以结果发生为不必要,单纯仅以行为为要素的,这种犯罪被称为单纯行为犯。然而,对于大部分犯罪而言,除行为以外,以一定结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这称为结果犯”,“例如伪证罪等就是行为犯,在行政犯里这种例子很多。”在论述了实质犯包括侵害犯和危险犯之后,进一步指出:“与实质犯相对,在构成要件上,连对保护法益的抽象危险也不必要,也即还不能说抽象危险,查明具有轻度的间接性危险为已足被称为形式犯。”在这种观点看来,形式犯概括起来可以说是行为犯。(注:参见[日]团藤*光:《刑法纲要总论》,创文社1979年修订版,第114~117页。)大陆法系学者认为行为犯与行政犯在外延上有交叉或重合,与他们对行政犯的理解是一致的。如有的学者认为,行政犯“是为了维护行政上的秩序,通
    2023-05-31
    300人看过
  • 既遂能成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吗
    不是。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比如,故意杀人罪,完整的意义上理解法律规定是“故意杀人且把人杀死”,因此如果某人持刀把一个人杀死了,从完整的意义上讲,某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法律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全部犯罪事实。这种情况出现故意杀人既遂。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停止形态有哪几种?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停止的种类分为两种基本的种类,一是犯罪未完成的形态,如犯罪中止、未遂等,而另一种是犯罪完成的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2023-08-02
    424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具体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犯罪未遂形态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以行为的实行客观上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2、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已经实行终了为标准,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一、行凶未遂该怎么定罪行凶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最低三年,最高死刑。附带的民事赔偿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
    2023-06-21
    53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的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一、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
    2023-04-01
    185人看过
  • 犯罪预备有未遂状态吗?
    一、犯罪预备有未遂状态吗?犯罪预备阶段没有未遂状态,预备未遂不是犯罪。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是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什么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不论行为和结果
    2023-04-29
    491人看过
  • 未遂犯罪中过失犯罪属于停止形态吗
    过失犯罪没有停止形态。过失犯罪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有停止状态,也就意味着没有危害结果产生,自然也就不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什么的停止状态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确立的标准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相对于既遂形态而言,它们是特殊形态(既遂的修正形态)。(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两个特征:1、它是故意犯罪进展过程的一种停止状态;2、每一种停止形态都有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意义。(二)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2023-08-02
    416人看过
  • 犯罪形态:既遂与未遂、中止的界定
    犯罪未遂与既遂、中止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犯罪既遂:指犯罪分子对某一特定犯罪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完成的行为;犯罪未遂: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免除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完成犯罪阶段;犯罪暂停尚未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达到预期后果。未遂中止与犯罪既遂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的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因为客观原因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2023-07-15
    272人看过
  • 犯罪形态未遂的判罚是什么?
    一、犯罪形态未遂的判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
    2023-04-28
    349人看过
  • “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形态并存说”之质疑
    【摘要】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并存的肯定说奠基在亲手犯的原理之上,而亲手犯的概念所要解决的问题与共同实行犯的既遂和未遂形态能否并存问题根本无关;着眼于共同实行犯内部的主客观构造分析,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应该予以坚持;肯定说不仅混淆了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的界限,而且在着手的认定上,还会出现有人着手、有人未着手的现象,这就给刑法理论带来了混乱;肯定说的主张不经意间制造了对集团犯罪首要分子、复杂共同犯罪进行处理上的难题。故此,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并存说的见解应当予以否定。【关键词】共同实行犯;既遂与未遂并存;亲手犯;归责原则基于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只要共同犯罪人中有一人的行为导致了某种犯罪之既遂所要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实现,那么,该犯罪的所有参与者均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甲乙二人共同杀丙,如果乙的行为直接致丙死亡,甲也应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责任。但在亲手犯的场合,是否也可以适用这一原则,也就
    2023-05-31
    208人看过
  • 受贿罪有未遂形态吗,受贿罪未遂怎么认定
    一、受贿罪有未遂形态吗?受贿罪是有未遂形态的。其理由是: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即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任何一个犯罪里面的犯罪形态里面都是区分为了三种的,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二、受贿罪未遂怎么认定?根据刑法第20条至第24条规定,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首先,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其次,根据本法规定,受贿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
    2023-06-11
    64人看过
  • 帮助犯有未遂这个犯罪状态吗?
    帮助犯有未遂这个犯罪状态,构成共同犯罪中帮助犯未遂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帮助行为,并且他人接受该帮助但是由于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出现犯罪结构,此时就属于是未遂,犯罪未遂一般是按照犯罪既遂进行处罚,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但是不是应当从轻或者是减轻,同时也不能免除。一、帮助犯的未遂状态是什么帮助未遂就是实行犯接受帮助以后,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帮助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帮助犯的未遂成立要件有四:1、实行犯接受了帮助。“接受帮助”,应作广义理解,不仅指接受了物质帮助与精神帮助,也包括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已有通谋,但尚未实施该帮助行为的情形,此种情形至少在强化被帮助者的犯意上有所帮助,应属于广义的接受了帮助。另一种是帮助者提供了帮助行为,但属于无效帮助。2、实行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是区别犯罪预备与未遂的标准,不应混淆两者的界限。另外,此处所指的犯罪是指没有超出共同故意
    2023-04-07
    317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特征规定是什么
    1、犯罪未遂形态特征规定如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
    2023-02-22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犯罪形态犯罪未遂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6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 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既遂状态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之所以犯罪行为在这个阶段停止,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过程不能继续向前发展。如果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那么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不管是在预备阶段还是在
    • 犯罪形态指犯罪行为的形态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犯罪形态分类(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犯罪的未完成形态(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 犯罪未遂形态的构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的未遂三种形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实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因为许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终了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