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由谁承担:公司是否应对其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21:10:20 286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劳动者因公导致自己财产损失时,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侵权人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进行。对于侵害他人财产的情况,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而对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则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

劳动者因公导致自己财产损失时,公司通常需要承担责任,侵权人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进行。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财 产 损 失 如 何 计 算 ?

财产损失的计算通常涉及损失的估算、损失的证明以及损失的计算。在财产损失的计算中,通常需要确定损失的金额,这可能需要通过现场勘查、拍照、记录损失清单、咨询专家或者请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等方式来确定。

一旦确定了损失金额,就可以根据损失的类型和程度来计算损失的具体数额。例如,财产损失可以包括房屋损失、车辆损失、货物损失、机器损失等。在计算损失金额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残值、维修费用、清理费用、折旧费用等。

另外,在计算财产损失时,还需要考虑到责任问题。如果财产损失是由于他人过错造成的,责任方应当承担损失,并赔偿损失金额。如果财产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责任方无需承担损失。

最后,在计算财产损失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诉讼。如果遇到财产损失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劳动者因公导致自己财产损失时,公司通常需要承担责任,侵权人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进行。在计算财产损失时,需要确定损失的金额,并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残值、维修费用、清理费用、折旧费用等。另外,在计算财产损失时,还需要考虑到责任问题。如果财产损失是由于他人过错造成的,责任方应当承担损失,并赔偿损失金额。如果财产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责任方无需承担损失。最后,在计算财产损失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诉讼。如果遇到财产损失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劳务公司面临损失,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在劳务提供过程中,若一方受到伤害,通常会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劳务提供过程中,若一方受到伤害,通常会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 务 公 司 受 伤 责 任 归 属根据您提供的问题,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个关于工伤保险责任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因此,如果劳务公司送
    2023-09-27
    219人看过
  • 火灾损失鉴定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1、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认定和火灾损失的统计,但并不是鉴定2、如果损失需要鉴定的话,可委托有资质的部门或社会组织,比如统计部门下属的有关组织。火灾的发生对我们的经济损失是比较大的,如果有人要对火灾的发生承担责任的话,就需要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评估,然后对方来进行赔偿。火灾损失怎么起诉1、固定证据:将自家以及邻家受损情况采取照、录像的形式固定下来,证据是起诉的必备。2、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你家作为火灾当事人要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以当事人的身份取得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是起诉的必备文书。3、委托物价评估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你家或者你联系一下其它受灾户共同委托一家物价评估机构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为将来起诉做准备。4、委托律师提前介入起诉前的材料准备。5、起诉:火灾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认定火灾原因或者确认最先起火部位是由楼下引起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以财产侵权、精神侵权为由进行
    2023-07-06
    229人看过
  • 窗户漏水引起财产损失,应该由谁负责赔偿?
    窗户漏水造成财产损失首先可以找物业,再去分析是谁的责任。房屋漏水造成损失的,应该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具体有以下费用:修复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费用。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的方式来确定。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恶意砸别人窗户怎么处理一、恶意砸别人窗户怎么处理1、故意砸人窗户玻璃的处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故意砸坏玻璃门窗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但是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高空坠物砸
    2023-07-05
    256人看过
  • 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损失由谁承担
    一、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损失由谁承担在依循上述法规的基础上,我们可做出如下严谨推断:财产保全担保的保费通常情况下不应由被告方承担。究其原因就在于财产保全乃由申诉人提出申请并为之提供担保,而担保费用并非应由被告人承担之责任。若担保行为无任何不当之处,则应将担保费用予以退还;反之,若因错误导致损失发生,则应赔偿被申请人家属所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如果保全有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二、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2024-07-05
    373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股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别的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高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怎么处理?1、公司高管指的是谁?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现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分为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两类。(1)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列举了董事和高级
    2023-07-15
    247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应对受伤者误工损失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误工费,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由保险公司的过失造成的。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保险公司通常会赔偿交通事故受害者由于误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这些赔偿范围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然而,受害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些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的过失造成的。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2023-10-30
    92人看过
  • 公司的损失是否应该由员工来承担惩罚?
    如果员工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当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公司能扣款的前提是公司能够举证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损失,且能够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如果无法举证,就算是客观上存在损失也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款。员工仲裁公司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员工因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取劳动仲裁的,公司如掌握相关证据的需要依法向仲裁机构提供,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仲裁结构出具仲裁裁决书后,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履行,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7-04
    151人看过
  • 是否应该由公司犯罪分公司的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分公司的刑事责任与总公司有直接关系。但具体还要看总公司与分公司犯罪有无牵连。分公司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7-05
    144人看过
  • 公章丢失,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因个人的原因把公章丢了,造成公司损失,则要承担一定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司注销后公章怎么办1、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2、如果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注销了,公章一定要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7
    162人看过
  • 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应该为损失负责
    一、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应该为损失负责公司破产时股东一般不为损失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自负盈亏,公司破产的,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破产需要赔钱吗公司破产需要赔钱。一般情形下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赔偿。赔偿的顺序为: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2023-06-14
    139人看过
  • 司机是否需承担对方损失责任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还需要对方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同等责任下,如果有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按照机动车60%,非机动车、行人40%的比例承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互相赔付。如果造成人员死亡,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赔偿的期限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2023-07-15
    125人看过
  • 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该由侵权人承担。依法律规定,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在遭受损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加害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前者为侵权损害之诉(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者为无因管理之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8
    460人看过
  • 共同海损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理赔责任,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一、车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二、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发生交通事故,只买了交强险造成他人的人身财物损害的,交强险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话,那么就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话,就按照责任的比例来分摊,交强险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超出范围的则不予赔付。在赔偿范围内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三、共同海损包括哪些费用共同海损费包括:船舶发生损坏时,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修理,在港口或
    2023-04-02
    124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债权的承担由谁负责?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的承担由谁负责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二、关于企业注销后确定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
    2024-01-23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破产后,清算损失是谁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
    • 私下财产不可抗力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首先,质权人就财产剩余价值继续享有质权。其次,对于损害部分的不利后果的承担: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从法律规定。第一,对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财产损坏的,法律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从法律的一般规定来看,质权人仅在自己对于质押财产损害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可抗力造成质押财产损害的,质权人不承担责任。第二,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以下法律条文可能帮到你:《担保法》第六
    • 工作失误导致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1
      首先应当由单位向对方支付,之后单位可能会要求你承担责任,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或者的事先规定。你本身对于这种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是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的。
    •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由谁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 A摩托车损失应由谁负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本案中原告A与第一被告张某间存在原告将摩托车停放于第一被告看管处,并向第一被告支付了车辆停放费这一事实,同时在原告与第一被告间形成了由第一被告对原告的车辆负责保管的这一法律关系,且属合法、有效。现保管物丢失,第一被告应具有过错责任,因第一被告所从事的工作系第二被告非机动车管理服务社安排,第一被告系职务行为,故本案应由第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第二被告非机动车管理服务社应赔偿原告A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