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办理上报省住建厅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4:00:40 29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踏勘、城规委...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规划,给予通过处理,出具审查意见,同意开展下一阶段工作。2、建设项目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划,出具未通过的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能办理原因。3、建设项目超出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建议进入特殊环节。

同意、不同意或者进入特殊环节

项目涉及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要求的征求其意见,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

相关管理部门一致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

出具同意选址意见文件,转报省住建厅办理选址意见书或出具不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路5号5栋(凯里行政中心东昇荷香居)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8号窗口,市内可乘1路、13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站点下车。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或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惠城区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预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由实施机关当场或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通知申请人领取补正材料告知书的,视为申请已被受理。3.审查。经办人审查申请材料、组织察
    2023-05-08
    221人看过
  • 黔南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受理受理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人提交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申请人提交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四、办理地点州档案局业务科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黔南州档案局七、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八、法律依据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05-08
    377人看过
  • 仲恺高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土地使用性质符合城乡规划;(3)提供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二、办理材料原件核原件,交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与原件一致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申请
    2023-05-08
    204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法人和社团组织,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本项行政许可申报主体;2)按照国家规定取得选址前期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划拨方式供地且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3)已按申请选址意见办事指南要求准时提供材料,各项申请文件、图纸和资料齐备、且符合要求。二、办理材料包括拟选址位置、面积、用途、建设规模、建设技术条件以及总平面布置意向图等资料图件。在韶关规划信息网(http://www.sggh.gov.cn/)下载,登记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韶关规划信息网(http://www.sggh.gov.cn/)下载,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23-05-08
    376人看过
  • 黔东南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2、是否符合国家、省级等有关规定和通知的要求。3、是否按行业规程、规范编制。4、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受理经济、技术、...审查审查制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评审结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申请、评审资料符合要求,现场评审结论正确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023-05-09
    313人看过
  • 天津东丽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东丽区区管项目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第二步:申请人携带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到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打印报建备案号;第三步:申请人提交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专职人员加盖备案专用章。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东丽区建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dlqzwfw.tj.gov.cn/)
    2023-05-09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建设项目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 如何办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设项目依法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按照项目批准、核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共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需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需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谁有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经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单位给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4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选址书面申请;(二)建设项目情况和选址要求的说明;(三)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四)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的选址地点地形图;(五)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应当附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初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