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踏勘、城规委...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规划,给予通过处理,出具审查意见,同意开展下一阶段工作。2、建设项目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划,出具未通过的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能办理原因。3、建设项目超出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建议进入特殊环节。
同意、不同意或者进入特殊环节
项目涉及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要求的征求其意见,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
相关管理部门一致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
出具同意选址意见文件,转报省住建厅办理选址意见书或出具不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路5号5栋(凯里行政中心东昇荷香居)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8号窗口,市内可乘1路、13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站点下车。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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