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28 15:25:20 272 人看过

一、有权实施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分工

就南宁市而言,依据《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2012年4月10日公布)、《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13〕10号)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办、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均为负责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国家机关。具体而言,南宁市政府负责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市人民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工作;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自然是被拆迁户,具体哪些人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户的,可以参考政府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但是可以给予被拆迁户补偿的房屋一定为具备合法有效手续的房屋,如果一座房屋不具备合法有效手续或者为已经过期的临时建筑是不可能列为房屋补偿对象的。因为在法理上,没有合法有效手续的房屋便为应当予以拆除的违法建筑,而政府部门是不能为违法建筑支付任何费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些政府机关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时,会将房屋分为具有部分合法手续和具有全部合法手的区分,但是这种区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政府部门应当详细核实房屋上仅具备部分合法手续的原因,不应当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予以处置。

三、补偿安置的方式

根据《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一共有四种,即政府指导价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方式安置、评估价补偿安置、重置价补偿安置。

(一)政府指导价的货币补偿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货币补偿并非政府直接将现金交予被拆迁户,而是根据被拆迁房产的价值计算补偿金额,然后用所补偿金额购买政府统建的安置小区公寓房,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安置小区公寓房。换言之,政府指导价的货币补偿仅仅指将被拆迁房屋货币化之后,另行购买安置房。在现实生活中,安置房的建设基本以政府采用PPP方式建设或者是政府下属的平台公司自行建设方式为主,少有以集体名义开展安置房建设的。

实行政府指导价安置,并申请购买安置小区公寓房的,在公寓房未交付前,因建设需要先行拆除农民住宅房屋,临时过渡补助费的支付自被拆迁住宅房屋腾空交付拆除之月起至安置公寓房交付后3个月止。拆迁当时有现房安置的,支付3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二)产权调换方式安置

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主要适用于南宁市城中村改造,以城中村改造后建成的商品房置换原有集体土地房屋上的房屋,并且将房屋相应的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出让,新置换的房屋也可上市交易。当然如果原有房屋较小,而新置换的房屋较大,则仍需另行购买(可扣除同期、同地段土地出让金

(三)评估价补偿安置

评估价补偿安置也为处理城中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方式,并且该方式以货币形式直接向被拆迁户补偿。但是该种补偿方式要求被拆迁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无第二处住宅房屋,或者虽有二处以上(含二处)住宅房屋,但承诺将来征地拆迁时不再选择产权调换、政府指导价、重置价补偿安置等其他方式。

(四)重置价补偿安置

重置价补偿安置适用于远郊的拆迁,以另行安排宅基地为主。

四、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方式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二、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
    2023-06-10
    2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房屋安置补偿的税收问题
    根据公司的拆迁原因,通常需要缴纳税款。企业以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改良固定资产的,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搬迁、处置所得,自计划搬迁后一年起五年内,暂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搬迁收入。根据公司的拆迁原因,通常需要缴纳税款。企业以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改良固定资产的,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搬迁、处置所得,自计划搬迁后一年起五年内,暂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搬迁收入。 拆 迁 房 屋 如 何 计 算 税 款 ?拆迁房屋如何计算税款?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制定,并定期公布。拆迁房屋涉及到的税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房屋拆迁补偿费: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用途、拆迁补偿标准等因素,由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评估确
    2023-09-01
    39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若干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由此引发的征地款分配纠纷急增,而对该类案件的处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随意性较大,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导致大量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为此,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审判实践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关键词:征地款分配原因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在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村城市化,而随之而来的征地款处分问题、嫁城女或入赘婿及其所生子女的权利享有问题、城市化农村村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等各类矛盾却纷呈迭出,利益交错碰撞,成为当前城乡结合部农村矛盾的聚集点,继而成为司法界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在诸多纠纷中,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所得补偿费的分配问题表现最为突出,但对该类案件的处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随意性较大,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导致大量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发生,给
    2023-06-10
    26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一)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
    2023-04-23
    7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策略: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践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土地管
    2023-07-07
    259人看过
  • 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阅读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单位的非居住房屋第二条凡符合《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拆迁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拆迁单位的非居住房屋,建设单位应凭市规划局、市土地局的批准文件,提出拆迁安置方案,报被拆迁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发布拆迁通告,明确拆迁范围,限定拆迁时间;并通知被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第三条拆迁通告发布后,被拆迁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从建设需要,按项目建设要求按期搬迁。被拆迁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拆迁安置方案的基础上,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先拆迁腾地、后处理
    2023-04-23
    3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拆迁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补偿问题
    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
    2023-07-04
    498人看过
  • 私人企业拆迁补偿的若干问题
    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
    2024-02-02
    488人看过
  •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中集体土地拆迁的补偿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于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在补偿标准、被征收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区别,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第二十条、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不具备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后,突击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第二十一条、住宅
    2023-08-08
    389人看过
  • 拆迁对集体土地企业的补偿问题研究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农村私宅拆迁如何补偿1、农村私宅拆迁应补偿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
    2023-07-02
    496人看过
  • 拆迁公告若干问题
    房屋拆迁期限
    一、拆迁公告含义特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我认为拆迁公告主要特征:1、拆迁公告是必须的行为,不公告拆迁程序不当;2、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所作的行为,拆迁人、拆迁指挥部不能代劳;3、拆迁公告内容明确具体,必须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4、拆迁公告以一定公开方式发布,确保被拆迁人、利害关系人能知情。二、比较拆迁公告两则:1、上海市一则拆迁公告关于中环线道路(西段)普陀区段的房屋拆迁公告拆许字[2004]第02号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4〕第02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
    2023-04-22
    40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土地补偿款的强制执行问题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若有国防或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下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对于安置房的处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民法上的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吗《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如果是经过公证的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其他情形的赠与合同,因为赠与人在赠予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具有任意撤销权,所以不能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
    2023-07-03
    414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案件若干问题浅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行政、民事交叉的一部行政法规,其行政性体现在拆迁许可证的核发,其民事性表现在拆迁双方对补偿形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地点、搬迁方式等内容的协议。但是行政裁决客体并非拆迁,而是安置、补偿等民事内容。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案件成为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受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诉讼主体如何确定,行政裁决是否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前置程序,本文对此问题展开讨论:一、行政裁决是否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讼的前置程序问题。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权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行政、民事争议进行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关于受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案件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也就是说法院只能运用司法审查权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以审查,而不能直接加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此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有两个前提:一是因
    2023-06-08
    361人看过
  • 2022集体土地拆迁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安置协议
    集体土地拆迁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模板如下:集体土地拆迁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NO:拆迁人:xxxx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x高新[2009]第94号文件,乙方所有住宅已列入老庙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范围,根据《xx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xx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及高新区《xx街道xx社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方案》)的规定,现就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等事宜签定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xx社区,货币补偿安置确权建筑面积xx平方米。第二条:被拆住宅货币补偿单价按每平方米xxxx元结算,一次性过渡补贴费xx元。乙方合计拆迁补偿资金为xx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第三条:乙方保证在xxxx年x月x日前搬迁并腾空房屋,移交给甲方。乙方旧房及附属物归甲
    2022-04-20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 第三条
    • 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第三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
    • 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有何补偿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内容有福州市范围内需要进行拆迁补助的地域范围、拆迁补助的具体方式和发放的方法、拆迁补助的补偿的标准、以及进行房屋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户的具体保护范围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拆迁补偿部分以及拆迁安置。
    •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上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上访不会让您的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