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假陈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1:20:33 72 人看过

虚假陈述在证券交易的范畴中指行为人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以催使投资人作出投资的行为。我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应当认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证人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可能承担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包括报告,下同)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应当认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信息披露相关文章
  • 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虚假陈述的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原告以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预测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为由主张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信息披露文件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二)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的;(三)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前提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履行更正义务的。前款所称的重大差异,可以参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认定。律师补充: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
    2023-05-07
    242人看过
  • 虚假陈述法律后果
    一、虚假陈述法律后果(一)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二、应对虚假陈述的方法(一)强势推进诚信文化建设。采取政府主导、传媒搭台、全民参与的方式,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诚信文艺下乡、诚信标兵评比、诚信企业挂牌等多种方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诚信文化,使诚信深入人心,形成讲诚信光荣、违诚信可耻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社会舆论氛围。(
    2023-04-24
    269人看过
  • 虚假陈述要受罚吗
    一、虚假陈述要受罚吗虚假陈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下:(一)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诉讼作出了特别规定。其最大突破在于,对于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中的因果关系采取了推定的方式,极大地减少了受害投资者在这方面的举证责任。(1)因果推定。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即推定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投资差额损失。A、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投资人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的数量计算。B、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投资人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
    2023-06-01
    2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虚假陈述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是构成犯罪的,即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民事诉讼辩护人捏造证据怎样判刑行为人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若是构成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二、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虚假诉讼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具体构成要件如下:1、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2、虚假诉讼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3、虚假诉讼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4、虚假诉讼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2023-06-21
    345人看过
  • 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为促进诉讼诚信,打击虚假诉讼,中院出台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规制虚假陈述的若干意见》,首次对九种情况认定为虚假陈述,并告知不利后果。诉讼参加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5、回避陈述自己参与事实的行为或者对自己知道及应当知道的事实,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等进行回答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6、对自己签名、盖章书证的真实性拒不发表意见,经审判人员就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后仍拒不发表意见的;7、对有其他充分证据相互印证真实性的书证仍申请鉴定阻碍诉讼的;8、对已经掌握或者应当掌握的证据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9、其他通
    2023-06-03
    245人看过
  • “大唐电信虚假陈述”
    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虚假陈述大唐电信虚假陈述系列案目前仅两股民获赔日前,备受关注的股民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系列案部分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仅两名股民的部分索赔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其余绝大多数股民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新技术开发试验区注册成立。同年10月,大唐电信公司股票大唐电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因涉嫌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大唐电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立案调查。证监会对大唐电信作出的[2008]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大唐电信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为此,证监会对大唐电信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部分股民在大唐电信公司作出虚假陈述行为之后陆续对大唐电信股票进行交易并发生了亏损,因此以大唐电信公司的证券虚假陈
    2023-06-07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披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多>

    #信息披露
    相关咨询
    • 股东存在虚假陈述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虚假陈述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 虚假陈述是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1
      虚假陈述是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一般是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陈述事实的行为。重大事件应当结合《证券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二条及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认定。虚假记录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
    • 虚假陈述算是虚假诉讼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2
      虚假陈述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
    • 股东存在虚假陈述是哪些意思?哪些是虚假陈述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 虚假陈述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3
      虚假陈述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