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3:19:12 75 人看过

一、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吗

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认定同居关系的依据

认定同居关系的依据:

1.双方当事人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2.其双方当事人不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3.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非法同居法院如何判决

非法同居只有构成重婚罪的法院才会判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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