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频繁跳槽的人投简历是否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7 14:34:38 293 人看过

一、不允许频繁跳槽的人投简历是否违法

不允许频繁跳槽的人投简历是违法的,侵犯了就业者的权利了,就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企业如果歧视了一些频繁跳槽的人员,那么就涉嫌了就业歧视,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和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利,这就属于职业当中的歧视行为,所以如果有求职者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来维护自己恰当且合法的权益。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以“跳槽次数”对劳动者进行区别对待也涉嫌歧视,属于违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针对就业歧视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和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二、简历造假入职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员工简历造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可以无条件辞退,按照规定向员工追责。并且还可以追究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知识技能、学历这些判断是否胜任的信息如有虚假,属于求职者以欺骗的手段影响用人单位录用决定,这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三、已辞职的员工能追究责任吗

律师解析:

已辞职的员工能追究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内,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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