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工伤保险怎么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22:35 350 人看过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法申请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

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工伤认定是确认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伤残鉴定则是认定工伤职工是否构成伤残。工伤认定的结果决定了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鉴定则决定着工伤职工是否可以享受伤残待遇。时间上,工伤认定在前,伤残鉴定则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再去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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