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员工跟谁签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5:10:17 426 人看过

一、分公司的员工跟谁签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因为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对外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因而即使是在分公司供职的员工,其实在劳动合同上面也是需要与总公司来签订的,如果分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的劳动合同可以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单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原件;

3、总公司公司章程调档;

4、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独核算的分公司);

6、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登记信息表(实地注册的分公司)。

四、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会产生的后果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员工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到期能违约吗?
    一、员工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到期能违约吗?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用赔偿违约金的。除非有这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什么情形下劳动者需付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2024-01-29
    4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分公司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法分公司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分公司也需要额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3-04-13
    74人看过
  • 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2n吗
    一、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2n吗当公司未能履行其义务——与本企业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之时,职工有权索求双倍的经济补偿,其中的“2n”即是所谓的双重经济补偿。此项规定源于《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七条的具体条款,明文规定了倘若用人单位违背该法规的相关精神解雇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缔结的劳动契约,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特定金额的赔偿金,而这个金额相当于经济补偿的两倍。换言之,若公司并未按照法定程序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在此基础上违法地终结了劳动关系的话,那么这些职工将有资格请求公司对其予以双倍的经济补偿。除此以外,针对某些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具体说来,若是用人单位从聘用劳动者的那一刻算起经过一整年后仍然没有与之订立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行为等同于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达成了一份无固定期的劳
    2024-07-23
    237人看过
  • 分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签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3-12
    380人看过
  • 在分公司上班,分公司能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一、在分公司上班,分公司能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吗1、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的,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建立劳动关
    2023-04-20
    163人看过
  • 分公司招员工,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不可以签。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据此,你所在的分公司由于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8名员工事实上是与总公司而不是与分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依法应由总公司与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一、劳动合同分公司法人签字盖章可以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
    2023-02-26
    483人看过
  • 跟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给员工离职吗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给员工离职吗?职员有人身自由,是否离职不受他人的干涉,故而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可以不给员工离职。二、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2023-06-18
    390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跟谁签订
    一般如果是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能代替劳务合同的。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自此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进一步强调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资质方能从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一、劳务分包
    2023-03-28
    407人看过
  • 公司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仲裁需要什么资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考勤表、工作证等;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公司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三、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流程有哪些?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
    2023-04-19
    444人看过
  • 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甲方是谁?
    一、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甲方是谁?甲方是总公司,我国的经济市场中,一些公司在不断的扩大和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的扩大,相应的就需要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时,只要取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后就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否者只能由总公司作为合同的主体。分公司虽然没有单独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
    2023-02-18
    434人看过
  • 跟公司签劳务合同是劳动者吗
    跟公私签劳务合同是劳动者,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大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
    2023-03-28
    328人看过
  • 公司换名字要不要重新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司换名字要不要重新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企业的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时,其原本的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无需进行新的签署。企业法人对于公司的文字性更改,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者的改变,将不会对之前已生效的劳动合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关于公司,尤其是更名后的公司的法律地位,它与更名前的公司处于相同的民事行为主体的范畴,即,这两个表面上看起来不同的法律实体实质上依然属于同一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吗若未签署劳动合同,则员工有权自由前往新的岗位。当劳动者在经营单位从事特定工作之后,需要在此事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务协议。如未能履行此项规定,双方将无法依据法律规定建立起正式的劳动关系链条。对此情况,劳动者有权利随时结束其在该单位的服务,
    2024-04-01
    98人看过
  • 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算工作证明吗?
    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工作证明,和单位协议上一致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就是员工最好的工作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文书送达地址: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乙方须根据
    2023-08-17
    462人看过
  • 公司要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3.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4.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5.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
    2023-02-13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不跟员工签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1
      对此,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
    • 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社保由谁缴纳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7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公司没有劳动合同,该跟谁签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公司尚未成立的,劳动合同应在公司成立后签订。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公司成立后有公章,劳动合同生效。
    • 分公司的员工签总公司的合同,分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 公司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合同,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1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