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9:52:55 499 人看过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标、投标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施工合同是需要在双方协商好之后才能进行签订,而且此合同需要在签订后的七日内到当地的建设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但如果未备案的话,虽说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对于双方的权益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也没有。

一、建设工程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情况

1、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起索赔。为此,投标人应在准备投标阶段合同未签订即进场施工后就注意收集保存其因投标、工程施工或停工期间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及遭受的各种损失的证据资料,一旦出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可就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向招标人提起索赔。提醒招标人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形下,其不仅可能面对投标人的索赔,还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警告甚至是罚款。

2、中标价低于成本价

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整体虽未完工,但已完工部分经验收合格后,又以该工程的中标价格,也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按实际结算工程价款。对于这一问题,目前从立法层面很难找到直接、具体的规定,所谓的“成本价”应如何确定?在能够确定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因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项目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如何结算?在实践中,在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且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仍然存在一定的索赔空间,但其必须就工程的成本价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否则该索赔请求将很难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

3、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前置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前置手续一般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践中,四证不全情况下发包人即要求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现象屡见不鲜,最为普遍的一种情形就是发包人在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形下即要求承包人进场施工。虽然是否拥有施工许可证并不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但可能造成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带来损失。若合同约定或者依照客观情况应由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如发包人未办理,承包人则有权拒绝开工,承包人因此延误的工期及产生的损失可要求发包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备案了施工合同书一定需要补充协议吗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不需要备案,我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备案制度,不论施工合同,还是其补充协议,都不再需要备案。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中标签订的施工合同,其补充协议不能违背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一、哪些情况会导致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呢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黑白合同具体是如何计算工程价款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
    2023-03-14
    294人看过
  • 施工合同未备案的效力是怎样的
    施工合同未备案的效力是属于合法有效的,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一、发生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
    2023-02-06
    477人看过
  • 施工补充合同必须备案吗?
    施工补充合同必须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一、深圳市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到哪里盖深圳市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来盖,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
    2023-03-07
    2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必须备案吗?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备案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监理合同必须备案,监理单位备案后,才能签发施工许可证。具体要求:
    2023-05-07
    264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
    一、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用的效力。在当事人存在多份施工合同且均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应参照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在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时,可以根据两份争议合同之间的差价,结合工程质量、当事人过错、诚实信用原则等予以合理分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出现纠纷时,无效的备案合同并不一定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的参考适用效力。在无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时,应当结合缔约过错、已完工程质量、利益平衡等因素,由各方当事人按过错程度分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二、建设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一)受理合同备案窗口凭市招标办开出的
    2023-06-15
    305人看过
  • 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修改协议是否有效
    答:这种问题在施工合同纠纷中经常存在。我方认为,贵公司与大岛公司的争议解决协议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能认定为无效。在建筑工程领域,当事人为了逃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不交或少交税费,在建筑工程投标中取得竞争优势,往往对同一建设项目签订“黑白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合同不得发生实质性变更。因此,违反上述规定签订的“黑”合同不能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依据。在试点实践中,工程价格、工程质量、工期的变化往往被视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但是,同意变更合同也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如建设工程开工后,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客观原因,发包人和承包人变更工期和工程价款的,不应视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对于纠纷解决而言,是当事人解决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的一种预先选择的方式。虽然中标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具体的争议解决方
    2023-05-07
    27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1、勘察合同备案
    2023-06-04
    474人看过
  • 施工合同未备案的法律效力存在吗?
    一、施工合同未备案的法律效力存在吗?施工合同未备案的法律效力是存在的。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另外一种是合同成立后还应当办理各种手续后才生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但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不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材料包括哪些?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2023-04-13
    250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该按照哪个标准进行结算
    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黑白合同”应当以白合同进行结算的基本原则。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行了备案,此后双方又签订了黑合同的,也应当适用《司法解释》第21条关于以备案合同进行结算的规定。理由:依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即虽然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进行了招投标
    2023-02-10
    2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方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其二、工程概况;其三、工程承包的范围;其四、合同日期;其五、合同价款;其六、质量标准;其七、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其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其九、违约责任;其十、争议的解决。一、什么叫工程结算建设会计科目是工程结算项目承包中的重要工作,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几类。工程结算是根据竣工日期的具体天数情况决定,一般都会签有相关的法律合同。二、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1、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3-07
    415人看过
  • 探讨建设工程补充协议的范本特点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是基于原合同(前期双方当时热签订合法有效合同)为前提条件的,只是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说明或者加以修改等等。建设工程补充协议的写法如下:1、首先需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2、然后需要写明针对原合同的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房屋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市__区__路15号___大厦A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
    2023-08-10
    101人看过
  • 燃气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效力有多大
    燃气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很强的效力,能够很好的保证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就此次工程达成合作,效力能够保证双方的利益。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图纸、说明书及资料,乙方负责完成的一切用气场所的室内外燃气管网设计、安装工程。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设计、包安装(包工包料)、包监理、包道路开挖补偿、包规划测量费、包管道接驳作业费、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通气、包点火、包税金的方式大包干,不含增容费。2、住宅按元/户。3、住宅外用气场所燃气工程的结算办法:本项目住宅外用气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会所、酒店、学校饭堂、员工饭堂等)工程量的计算,以足够供应场所所需管道直径的支管起计(不计干管分摊),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按实结算。2/12页执行年《定额》,计费程序执行文件,工程类别按类收费,预算包干费按%计(设计费、监理费用不能另
    2023-02-15
    317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要到施工地去备案吗?
    建设施工合同是需要到放工地去备案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中的规定第四十七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所以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无误的,应该马上就去备案。一、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几天内去备案一般是7天之内进行办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弱电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2023-03-12
    2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一、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1、监理合同(副本原件)2、勘察合同(副本原件)3、设计合同(副本原件)4、施工合同(副本原件)5、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7、地质勘查报告;8、监理大纲9、施工组织设计10、再生水供水系统施工合同;11、再生水供水系统监理合同;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前需:1、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办理承包商确认书;4、取得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5、取得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6、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安全责任书;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1、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设施情况说明(附图)2、施工单位安全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临时围挡情况、临建设施、文明施工措
    2023-04-17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根据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效力是应该怎么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4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容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
    • 建筑合同施工补充协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 2、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3、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应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现场做饭及居住。 4、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对于乙方提供的
    •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是否在建筑工程实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6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的补充协议与履约合同冲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3
      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一般以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准。具体依据如下: 1、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民法典》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 因无效建设工程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有何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7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容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