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5:52:51 434 人看过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一、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标准

理论界关于劳动关系的定义千差万别,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也是莫衷一是。在《劳动法》的框架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判断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而进一步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用工关系,我认为主要看以下三个要素,如果这三个要素都具备,那么就能够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员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
    2023-07-08
    39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
    2023-06-10
    24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指什么方面被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因为劳动者死亡、劳动者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用人单位解散、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劳动合同终止的行为。一、公司解散员工要赔偿吗?公司解散员工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公司解散员工是要进行补偿的。二、公司解散需要赔偿员工吗公司解散需要赔偿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3-24
    27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问题汇总
    案例一企业能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李某进入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担任产品销售员。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公司销售业绩不好造成库存积压,公司有权选择和任何一位销售员终止劳动合同。案例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何时终止?某会展公司承办了一大型展览,由于公司人手不够,临时招用了10名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本次会展工作结束,则劳动合同终止。案例三分公司被撤销,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吴某入职某贸易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并与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贸易公司战略调整,作出了撤销北京分公司的决定,并终止与北京分公司的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吴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到贸易公司工作。案例四公司投资人变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被乙公司收购,双方在协商收购条件时,乙公司明确表示,只接收甲公司,不接收公司的任何员工。甲公司告知员工,因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发生变更,
    2023-06-14
    7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用工主体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
    2023-02-20
    226人看过
  • 雇佣关系终止与赔偿
    雇佣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劳动者在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2023-07-07
    194人看过
  •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二)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律师提示】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支付:①劳动者因退休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金;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缴费年限达不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
    2023-06-23
    208人看过
  • 工伤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律师援助终获赔偿
    纪晓军(化名)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但不幸的是,他在工作过程中,工伤致使右眼伤残八级,他所在单位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关系,这让纪晓军的家庭陷入两难境地,日子过得一贫如洗。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孙蓉为此多方奔走,妥善解决了困扰纪晓军一家人的难题。2008年3月25日,纪晓军在工作中使用高压枪冲洗设备时,不慎将强碱水和单体溅入右眼,致其右眼碱烧伤,结膜缺损。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11月25日作出市劳工通(2008)1512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纪晓军所受伤害为工伤,2009年2月26日评定伤残等级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为三个月。起初,单位还从工伤基金领取并支付纪晓军的医疗费,因治疗时间较长,单位后来将医疗费挂账,支付医疗费也不再及时,更别说陪护费、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了。经过治疗,纪晓军的伤情不但没好转反而恶化,受伤的右眼出现斜视。2011年12月14日,西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2023-06-07
    204人看过
  • 劳资关系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
    2023-02-21
    43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终止: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二、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三、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一、居委会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吗?居委会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居委会属于依法成立的组织,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单位拒绝开工作证明合法吗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应签署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023-03-17
    445人看过
  • 长期中止劳动关系能否终止
    1、长期终止劳动关系能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终止,长期终止劳动关系能否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签订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劳动者长期不提供劳务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非过失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公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者所处的客观情况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今年以来,随着改革的发展,一些企业有少数职工要求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下列意见办理。一是企业定员要求“无薪留守”从事政策允许的个体经营业务,有利于
    2023-05-31
    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证明模型
    《劳动关系终止证书》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同志编号,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公司工作,现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兹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请单位出具证明时的注意事项:首先涉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因此合同终止证明必须表明是合同或公司的终止。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交接时支付。第三,在此过程中,如果公司有任何劳动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公司工商注册地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没有证据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新公司也决定聘用你,你可以放心,因为解除与原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只是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不再具有其他作用,这就是全部。
    2023-05-02
    52人看过
  • 什么事是终止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终止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二、劳动关系终止原因从雇主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1、雇员的严重行为不当;2、雇员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3、组织削减规模而进行的裁员;4、对雇员的持续雇佣将违反法律规定;5、其他一些实质原因。从雇员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1、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如精神病)而退休;2、因为各种可能的原因而辞职,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雇佣合同或移民;3、雇主违反了合同;4、死亡。三、劳动关系终止方式国有企业行政方面采用违纪辞
    2023-02-17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劳动关系终止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9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裁决或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劳动合同的终
    • 劳动关系终止多久提前终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8
      终止是劳动合同的自然届满,无需提前通知,但是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要在法定的情形下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