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53:45 326 人看过

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有: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被拒绝的;承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处要约的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

一、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被拒绝被依法撤销或者是承诺期限已经满了,但是还没有做出相关承诺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要约失效。在邀约失效之后,对方就没有任何的义务。

二、延迟承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后果: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迟延的承诺视为新要约,立即发出通知等于是对此新要约的承诺。

三、承诺逾期的影响

迟到承诺即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企业签的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6-22
    321人看过
  • 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后的毁约情形有哪些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2、损害赔偿3、继续履行4、其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2023-03-25
    2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维权要点有哪些?
    1.口头合同。劳动合同应该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有些单位经常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无书面文本。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很容易轻信用人单位的种种许诺,而实际就业后会发现,这些“空头支票”往往难以兑现,权益受损时也常因不易取证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2.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表现在劳动合同上,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重复使用、并未与对方协商而预先拟定内容并付印的聘用合同。格式合同在某些具体条款上可能会故意含糊其词,甚至可以有多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毕业生很容易在这些“模糊条款”上遭受权益损失。如果毕业生对其中条款有异议,一定要达成一致后再签字,尤其是某些量化条款应予以明确,避免出现“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之类的存在纠纷隐患的词句。即使是格式合同,也是可以更改的。3.生死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多见于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如“若发生外,劳动者后果自负”
    2023-06-24
    3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合同违约金约定失效
    合同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如下:1、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撤销、不认可或者不成立,违约金协议无效;2、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得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协议无效;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部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不仅要保证主合同的有效性,还要保证违约金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感
    2023-07-03
    398人看过
  • 要约的失效包括哪些情形
    一、要约的失效包括哪些情形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一)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2023-05-03
    361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是基于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原则下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二、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合同订立的的过程步骤是: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2023-05-06
    185人看过
  • 加工贸易合同签订程序具体有哪些
    加工贸易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合同主体先进行协商,就合同相关内容达成一致一致意见,签订合同;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海关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相关企业需到中国银行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核发手册。一、卖房协议已签能如何反悔卖房协议已签解除方法如下:1、卖房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和另一方协商解除卖方协议,协商一致的,就能解除;2、通常情况下,合同文本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已签字,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反悔方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毁约合同的赔偿如下: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2、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卖房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买方满足可以主张强制过户的条件如下: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2、购房人具有购
    2023-03-08
    321人看过
  • 草签合同具体约定有哪些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应当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划分责任,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特别要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时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三)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定金数额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四)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拖延交付定金和发生纠纷。(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
    2023-02-24
    326人看过
  • 解除合同约定: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既约定解除合同又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1、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而单方解除权是约定将来发生某种情况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2、协议解除不是单方解除权,而是解除现存的合同关系,并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分担、损失分配达成共识;而单方解除权本身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只有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通过行使解除权方可使合同归于消灭。3、协议解除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3-07-03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履行合同多久失效,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未履行合同多久失效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的,合同会在期限届满失效,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
    2023-04-19
    233人看过
  • 具体哪些属于有效的合同形式
    属于有效的合同形式是:1.书面形式,采用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有形的形式;2.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3.公证形式,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公证。一、没有书面形式合同能不能成立没有书面形式合同可以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电子合同纠纷法院会裁决吗电子合同纠纷法院能受理。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合同是合同的新形式,电子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法院可以受理电子合同纠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
    2023-03-24
    105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情形
    分公司签署合同也是有效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签订合同,其具有签订合同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后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能做原告吗?可以以总公司名义起诉。但是,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便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起诉。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
    2023-02-23
    479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依据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依据具体包括哪些情形1、合同无效的依据是下列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定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是如何的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
    2023-06-16
    1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
    2023-07-15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有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是否平等自愿依法签订的合同合约,自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但有如下情形的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缔约过失合同是否生效有哪些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0
      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过失犯罪具体的情形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2
      过失犯罪的情况: 1、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2、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 具体是指哪些情形下签订和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受到欺诈,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诉讼:(1)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相关公司破产、停业、停业6个月以上或被吊销执照和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撤销、解散的;(3)其他造成国家利益严重损失的情况。金融机构,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100多万美元的外汇被骗,或者
    • 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