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20:33 221 人看过

一、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未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不能签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

担保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合同无效:

(一)主体无效,即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

(二)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三)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成立担保公司合同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自当事人均在担保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或者在签字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担保合同成立。而担保合同的形式包括订立单独的书面担保合同,或者订立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一、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弄丢了可以复印一份再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没有留存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个体户收据不盖章会有效吗个体户开收据不盖章,但是
    2023-03-04
    57人看过
  • 公司设立的租赁合同谁签字
    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具体如下所示:1、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2、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等。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
    2023-03-16
    455人看过
  • 房地产评估公司能否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评估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只有一级资质的评估公司才能设立。设立的条件如下1、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2、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5、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设立分公司因该满足什么条件?答:独资船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申请在其它港口城市设立分公司。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付,开业满1年;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已有班轮船舶(含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挂靠拟设分公司所在地港口;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在拟设分公司的城市有经交通部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满1年以上;独资船
    2023-07-20
    262人看过
  •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分公司自己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理应用总公司法人签字、盖章。一、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3、制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填写好,然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沾到上面,去工商局提交就可以。4、分公司注册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任职文件,主要担任什么。
    2023-04-11
    228人看过
  • 合伙企业能设立分公司吗
    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分公司,但是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公司,所以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一、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来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公司法中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么《公司法》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称为
    2023-02-28
    219人看过
  • 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要式合同、附从合同。该合同可以是由债权人与担保人直接签订的,也可以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三方签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4-04-17
    148人看过
  • 设计分公司能代表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的设计合同吗?
    1、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工程建筑纠纷律师事务所规定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3、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对这样的公司最好还是不签订合同为宜。相关法律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以,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一、员工双重劳动关系赔偿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分公司与
    2023-04-04
    428人看过
  • 有执照的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
    有执照的分公司能独立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
    2024-04-21
    460人看过
  • 担保公司设立的资金要求
    投资担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如果跨地区担保,则需达1亿以上。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修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实施机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一段时间。从了解的其它省市登记情况来看,如今各地操作存在差异:北京市工商局对担保公司登记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暂缓登记担保类公司;浙江省工商局仅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进行登记;江苏省工商局登记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定非融资性担保等。为统一规范我省操作,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
    2023-02-24
    183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设立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和债务最终都要由你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即为出资方,又是承担后果方,分公司人事安排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两者是不应做区分来看的。所谓连带责任,应当是对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责任承担而言的,所以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根本涉及不到连带责任的问题的。也正因此,上述民法典的规定中因分支机构的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时,仍然由企业法人(即总公司)来承担。至于民法典的规定,则是对具体承担责任时的给付顺序进行的规定,即先用分公司保有的财产进行承担,其不足承担责任时由总公司支付。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意义会怎样的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
    2023-06-09
    463人看过
  • 为什么要设立再担保公司
    这是建立的意义,再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有其特有的设立条件和实践意义。再担保不同于共同担保、重复担保和反担保。可以设立再担保的主担保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再担保其实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是用再担保这一新兴金融工具来完善担保体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探索创新,可以部分转移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国际经验证明再担保体系的形成可以直接有效地帮助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分担风险。再担保再担保的条件再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其设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再担保的设定必须以主债权之上已设定担保为前提,这是再担保设立的对象条件。2、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3、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
    2023-06-15
    252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
    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如下: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否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担保债权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明确,第三人提供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担保叫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也称为求偿担保,它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
    2023-03-22
    499人看过
  • 保险分公司能对外签合同吗
    保险分公司能对外签合同,但分公司自己需要有合法登记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
    2023-04-15
    59人看过
  • 分公司能签署什么样的合同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024-05-07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签订了贷款合同了之后,担保公司分公司能签订担保合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所有分公司可以对外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以此来扩展自己的相关产业。
    • 最近老板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能签租赁合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 公司打算成立分公司,保险公司分公司能否签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
    • 监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有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6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大小及专业化要求程度,能够选择以下模式: 1、选择一个监理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全部或某多少个分部监理工作; 2、选择多少个监理公司分别承受不是阶段或分别分部的监理工作; 3、选择多少个监理公司分别承受分别楼栋或分别范围工程的监理工作。
    • 公司跟分公司签的合同买社保能分公司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8
      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总公司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